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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取水、堆放土石方……工程管理范围内此类行为都不能干

杭州拟对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进行立法

发布时间: 2015-07-29 08:15:23 来源: 杭州网-每日商报 作者: 记者 范昱 实习生 徐雪

  杭州市民喝的自来水,现在主要来自于钱塘江,一旦钱塘江饮用水源出现任何水体的意外事件或者强潮时的咸水入侵,都会引起城市饮用水体系的不适。

  为获得第二水源,备受关注的杭州市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于去年底正式开工。为保护配水工程设施安全,维持配水工程正常运行,杭州打算立法了。前天,《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在杭州市政府法制办网站上全文公布。

  根据条例草案,未来,在千岛湖配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将不允许擅自从输水设施中取水、堆放倾倒土石方、建设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建筑物等行为,一旦违反就会受到处罚,最高可罚20万元。

  配水工程管理范围这些事情都不能做

  一旦违反最高要罚20万元

  据了解,千岛湖配水工程始于千岛湖金竹牌取水口,一路以隧洞输水的方式穿山越岭,跨越分水江和渌渚江,最终抵达杭州西郊新修葺的闲林水库。

  根据条例草案,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千岛湖配水工程的管理范围进行界定。今后,在这个管理范围内,很多事情都将被禁止。如果违反了就要被处罚,最少的罚200元,最高的则要罚20万元。

  具体为——

  擅自从输水设施中取水;堆放、倾倒土石方、矿渣或者其他固体废物;围库造地;进行爆破、掘井、挖沟、取土、采石、采砂、采矿等活动;侵占、损坏工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其他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行为。违反这些规定的,将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在输水隧洞上方地面种植深根植物;移动、覆盖、涂改、损毁界桩、标志,破坏隔离设施。违反这两项规定的,将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在管理范围内擅自启闭闸门、阀门或者其他设施、设备,将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当然,如果在管理范围内建设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受到的处罚也会最严厉。根据条例草案,将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加强水源地生态保护多措并举保障水质

  水质监测数据将实时共享

  除了上面说到的处罚措施,条例草案还提出,要从水源地生态保护、水源保护、水质监测等方面下功夫,保障水质。

  其中,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选用无污染、耐久可靠,符合饮用水标准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

  水源地生态保护方面,要在千岛湖金竹牌取水口、闲林水库等水源地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建设防护林等生态隔离保护带,依法查处破坏林木和植被的行为;禁止在生态隔离保护带内使用可能污染水源的农药。

  定期对水源水质进行监测,同时,还要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监控体系和水质预警机制,对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水质进行实时监测,并实施监测数据共享。

  另外,条例草案规定,千岛湖配水应当优先满足城市生活用水需要。

  目前,《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仍在公开征求意见中,如果市民对于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和建议,可以于2015年8月3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市法制办。联系电话:85252934(市法制办法规处)、电子邮箱:fzb@hz.gov.cn

标签:千岛湖编辑: 沈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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