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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发生首例城镇住房综合保险赔案

发布时间: 2016-05-30 09:08:15 来源: 宁波日报 作者: 记者 杨绪忠 通讯员 宁莜珉

  近日,奉化市锦屏街道居敬路两栋房屋的60户居民家庭收到保险公司的临时安置费用赔款39.2万元。这是自去年6月城镇住房综合保险在我市落地以来的首笔赔款。

  今年3月,奉化市住房管理和保障中心与人保财险奉化支公司正式签订了创新型“保险+服务”模式的城镇居民住房综合保险合同,保险房屋1459幢,总面积321.62万平方米。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在承担城镇居民住房保险、临时安置费用保险、公众责任保险责任的同时,还要委托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为保险标的房屋提供安全动态监测服务。动态监测服务不仅包括监测房屋倾斜、裂缝、沉降等日常内容,而且还包括动态数据采集、预测倒塌风险以及定期提供监测报告等全方位的服务。

  4月底,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在动态监测过程中发现锦屏街道居敬路4幢和6幢两幢居民楼存在倾斜值、裂缝值明显变化的情况,随即向奉化市住房管理和保障中心以及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汇报了有关情况。有关部门经过研究,于本月3日向两幢楼的全体居民发出了强制撤离令。楼内60户居民连夜紧急搬离,房屋出入口被封闭。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在接到报案通知后,理赔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勘查,对撤离情况及安全警示设置等进行了拍照,在收集有关理赔资料后及时支付了临时安置费用保险赔款。

  业内人士认为,城镇住房综合保险被纳入年度政府民生实事工程,一方面,可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住房安全体系,健全救灾救济保障机制;另一方面,打破了传统的单纯保险方式,创新了“保险+服务”的全新模式,分担了政府风险管理的压力。

标签:住房|保险|城镇编辑: 沈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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