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扫描右侧二维码

可下载“浙江舆情”APP

  • 安卓版
  • IOS版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舆情网 > 舆情解读 > 热点舆评 正文

新媒体是政法舆情的发源地、发酵地、处置地

发布时间:2017-02-07 08:19:47 来源: 法制网

  新媒体是把双刃剑,政法机关可以运用它有效地开展宣传,公众也可以运用它进行舆论监督,甚至将新媒体作为信访工具,发布涉及政法机关及政法干警的负面信息,对政法机关的声誉造成严重损害。而随着知乎、手机视频APP的兴起,社群类、视频类新媒体也成为舆情源头及重要的发酵平台,助推舆情在短时间内升温,考验着政法机关的处置能力。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通过梳理2016年度与新媒体关联度较高的50起舆情事件,分析新媒体在政法舆情中的多面角色。

  1.知乎、梨视频成为新“风口”

  在50起与新媒体关联度高的舆情事件中,共有36起舆情事件首发于新媒体,占比超七成。在36起舆情事件中,有26起(72.2%)事件首发于微博、微信等社交类新媒体,如和颐酒店女生遇袭事件,即由当事人“@弯弯_2016”在新浪微博连续发布多条话题微博,两小时内引发十亿人次传播而爆燃。有5起(13.9%)事件首发于论坛、知乎等社群类新媒体,比较典型的案例包括发源于知乎问答社区的雷洋死亡事件、魏则西事件,及发源于论坛爆料的江苏常外“毒地”事件。有4起(11.1%)事件首发于梨视频、随手拍等视频类新媒体。其中,“常熟童工”事件就由梨视频的一条6分27秒短视频引爆。此外,临近2016年高考,湖北、江苏多地由“减招”引发的群体性系列事件,主要发源于知乎、微博、微信朋友圈等多个社交、社群类新媒体平台的话题讨论。

  2.九成舆情通过新媒体发酵

  从舆情发酵过程分析,44起(88%)舆情事件在新媒体平台引发广泛讨论,占比近九成。其中32起(64%)事件主要在微博、微信社交类新媒体中引发广泛讨论,表现较为突出的包括律师微博声援吴良述“撕裤门”事件、快播案两次庭审直播等。11起(22%)舆情事件在社交、社群两类及两类以上新媒体中持续发酵,让舆情态势更加复杂,如和颐酒店女生遇袭、魏则西事件、晋城“黑老大”高调出狱、王宝强离婚案开庭等。此外,深圳市民拍警车违章被摔跪一事,因相关视频在爱奇艺、搜狐网、秒拍网等视频网站传播,有关讨论集中于视频跟评。

  3.基层官微需警惕“引火上身”

  2016年度特别值得关注的特征是,个别基层官方微博由于运营不当、议题设置把关不严、业务素质不高,所发布的信息内容成为舆情导火索,最终“引火上身”,“@子洲交警”小编批“土改”被判刑即是典型代表。“@平昌公安”就“太原警察打人”一事发布题为《遇到警察执法,请不要随意拍摄,因为法律不允许》的微博,支持涉事警察引发网民质疑。官方认证微博“@菏泽巨野县法院”发布疑似力挺马蓉一方的内容,演变成为舆情危机。

  4.半数政法机关通过新媒体回应舆情

  50起舆情事件中,共有37起事件的涉事政法机关利用新媒体进行了舆论引导,占比为74%。其中,27起(54%)事件以官方微博通报、回复的方式引导舆情。表现突出的事件如北京和颐酒店女子遇袭事件中,“@平安北京”5天内4次通过官微发布信息平息质疑;上海浦东机场爆燃案中,上海公安局官微“@警民直通车-上海”在案件发生后连续发布三次侧重点不同的通报,满足公众知情权,获得舆论认可。

  5.新媒体扩展舆情引导外延

  除发布官方通报、公布案情进展、回应舆论关切等传统舆论引导方式外,政法机关还通过主动设置议题、群体发声、视频直播、权威辟谣、释法说理等多种方式,引导舆论场以更加理性的思维探讨涉政法热点事件,进而起到助力实体处置顺利开展、宣传法治理念、凝聚法治共识的多重效果。典型事件如周世锋等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宣判前后,微信公众号“长安剑”发文给律界划“三条底线”,独家网、秒拍视频发布有关“颜色革命”、家属联合境外人士制造舆论的视频,均是公众了解案件真实情况的基础。在法官马彩云遭枪杀等事件中,政法新媒体不断发声放大正面声音,引导舆论理性。

  【预警·研判】

  -视频类节目成为次生舆情发源地

  部分没有新闻采编权的视频类网站,往往会通过视频以打擦边球的表现方式进行新闻报道或者热点事件追踪。如腾讯视频制作的节目《新闻当事人》,通过邀请热点新闻人物,如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受害者家属、罗一笑事件当事人罗尔等,讲述其自身经历,通过直播的形式吸引网民观看及讨论,令相关舆情再掀波澜。

  -弹幕构建流动的舆论场

  由于A站、B站风行一时,发弹幕成为部分网民观看视频时的一种消遣方式。据观察,弹幕的内容除对视频本身进行讨论外,往往会有很大程度的外延,如调侃热点事件、攻击涉事单位等,成为口水战的战场,政法领域的舆情事件也会成为关注重点。目前,由于弹幕的流动性使得管理难度较大,一些倾向性言论难以掌握。

  -部分网络直播钻监管漏洞

  2016年既是网络直播发展元年也是大火的一年,由于前期缺乏有效监管,色情、低俗、暴力等内容泛滥,虚假广告、侵权现象也时有发生。为解决直播乱象,国家网信办、文化部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分别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规定,规范相关行为。另据观察,部分网络主播通过将涉及敏感议题的电视画面通过直播的形式输送给网民,打着直播的幌子行新闻播报之实,“顾左右而言他”,一些违法犯罪行为尚未得到严格监管。

  -社交媒体仍是舆情发生发展主要渠道

  尽管各路新媒体发展迅猛,但微博、微信两大“老牌”社交媒体仍然占据主导作用,也是舆情发生发展以及政法机关舆论引导的主要阵地。近年来,微博式微,不过仍有大批网络大V较为活跃,常成为舆情的推动者。微信公众平台也由于进入门槛低,成为网络举报的重要发源地。对此,政法机关仍需重视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的舆情助推作用,及时监测信息,快速解决问题。

标签:政法编辑:沈韩宇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