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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未能整合 法治尚有盲区 公众监督不力

问诊移动互联短板系列报道①:移动互联当治“三条瘸腿”

发布时间:2017-02-16 08:24:38 来源: 人民日报 记者 钱一彬

  

插画:李瑞宁

  第三十九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6年使用手机作为互联网接入设备的比例达到95.1%,较2015年底提升5个百分点。随着新技术快速演进、新应用层出不穷、新业态蓬勃发展,移动互联网已经成为创新发展新领域、公共服务新平台、信息分享新渠道。

  与此同时,移动互联网安全威胁和风险日渐突出。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法治建设仍显滞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核心技术亟须突破,安全策略不完备……面对新形势新挑战,移动互联网发展短板凸显。近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指出,全方位推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让移动互联网发展成果更好地造福人民。补足短板、保障有序、推动发展,成为下一步移动互联网发展管理的题中之义。

  即日起,人民日报新媒体版推出“问诊移动互联短板”系列报道,力求解剖乱象、问诊求策、回应关切,为当前我国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建议和对策。

  ——编者

  网络直播、移动支付、网约车出行……近年来移动互联网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渗透普通人生活。然而,频繁曝出的乱象也令人担忧:个人信息和隐私被肆意窥探,APP垃圾广告推送令人防不胜防,手机钱包“捂得再紧”也难以心安……

  面对新技术快速演进、新应用层出不穷,移动互联网传统管理模式的短板不容忽视:监管机制不够完善,部门协同未成合力;法治建设相对滞后,法律空白亟须填补;公众参与程度不高,行业自治力度不足……

  今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短板“高度重视、抓紧解决”。补足现存治理短板,亟须社会各方共同发力。

  监管握指成拳

  不做“一盘沙”

  “买东西有买一送一,安装手机软件怎么也来个‘安一赠一’?”一些网友在安装手机软件时经常遇到类似情况,不请自来的捆绑软件往往与扰人的推送消息相伴,令人心烦。针对未经用户同意捆绑安装无用软件的行为,网信办、工信部等都曾出台管理办法加以规范,尽管侧重各有不同,却存在部分条目重复和交叉的情况。

  惊悚猎奇的“标题党”充斥朋友圈,低俗网络语言挑战公序良俗底线,网络环境亟须净化。针对低俗语言的整治,教育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信办等均出台过相关规定和文件,各部门整治决心可见一斑,却往往陷入短期有效、长期“反弹”的怪圈。

  “多部门行动有助于形成声势,但也容易导致大家都管时权责不清,都不管时互相推脱,降低工作效率,产生监管盲区。”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高效的监管工作格局就像一张桌子,电信、公安、工商等部门就像桌腿,而网信办则是桌面,要加大统筹协调、督促检查。”

  “您将乘坐的航班因起落架故障已被取消。请拨打航班改签或退票专线联系。”今年1月,来自西安的王女士收到这样一条短信后拨打电话。一名自称机场工作人员的客服准确掌握了王女士的姓名和航班信息,并煞有介事地诱导王女士提供相关信息。“悉心”指导后,王女士的网络账户被转走1.3万元。

  目前,电信网络诈骗已经成为社会公认的“毒瘤”。要根治这类问题,仅靠网信部门或公安机关等一方发力远远不够,有关部门之间紧密协作、形成合力,才能破解“维权无门”,重拳打击犯罪。

  按照《意见》,要完善移动互联网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认为,既要突出重点,也要加强联动。中央网信办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例会等制度,统筹推动工作;同时,完善移动互联网管理多部门执法协调机制,各地各部门有效分工、各司其职、加强配合。

  破解法规滞后

  不留“空白区”

  2016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获高票通过。作为我国网络安全的“基本法”,该法建立了国家网络安全的一系列基本制度;12月,我国第一部电商领域的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

  强化法治保障,网络立法正在提速。此次《意见》还指出,要制定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多部行政法规。

  专家认为,填补上述法律空白,破解法规相对滞后困局,是推动移动互联网发展健康有序的必要保障。特别是针对网络直播、网络约车等新问题、新事物、新动向,移动互联网领域的相关规定要及时跟上,突出可操作性,进一步予以规范。

  2016年,是“网约车”发展的井喷年。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去年全年针对“网约车”的投诉成新热点。截至2016年底,北京、天津、上海等42个城市已正式发布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

  朱巍表示,“通过高层次立法,可以让碎片化的单项规定,法治层级更高、逻辑更为清晰。立法介入网约车、网络直播等新领域前,一线管理部门应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避免出现管理盲区。”

  规范移动互联网发展,司法层面也在积极跟进。今年年初,浙江法院拟在杭州法院原有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基础上,设立杭州网络法院,专门审理研判涉网案件。此前,浙江法院经由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系统处理的网上交易、网上支付等纠纷已超过1.6万件。

  “面对信息生产力快速发展、移动互联网蓬勃兴起,法治建设也要积极适应、注重创新,善于利用新技术、想出新办法,不应只站在现实后面束缚发展。”姜奇平表示。

  搭建治理平台

  不唱“独角戏”

  打开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举报”客户端,点击“一键举报”按钮,简单输入并提交后,公众即可通过手机,实名或匿名举报网络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快速查询处置进度和举报受理结果。

  北京大学互联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田丽指出,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公民素养是跟随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发展的。但目前来说,一些应有的公民素质和意识还未形成,比如识别手机诈骗、拒绝有害信息等。公众及时举报网络不良现象,通过社会力量介入,将更好地推动移动互联网有序有效治理。

  监管部门不能做甩手掌柜,也不能“大包大揽”。《意见》强调,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移动互联网治理,加快移动互联网社会组织建设。为此,要完善行业管理、企业自律、社会监督联动机制,搭建起有力的联合治理平台。

  “点了一条鱼,上菜后明显缺斤少两”;“路过后厨看见一团脏,点的菜也有怪味”……今年起,这些被“差评”的网上店家,将成为监管部门的抽查重点对象。上海市通过接入网络点评、订餐平台等的数据信息,列出负面关键词清单,形成负面信息线索库后将其共享给全市监管部门。

  1月21日,甘肃省网络文化协会正式成立,发布了《甘肃省网络文化协会行业自律公约》。早在去年4月,北京市网络文化协会携同包括百度、新浪、搜狐等20余家从事网络表演(直播)的主要企业,共同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承诺实行主播实名认证等自律措施。

  朱巍表示,行业协会和组织既要当好“娘家人”,又要当好“自律人”,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公约的制定并督促落实。“在治理实际中,立法工作因其严谨性,往往滞后于行业现实发展。站在前沿的行业组织,理应快速反应、加强自律,并为管理部门提供治理经验和管理借鉴。”

标签:短板编辑:沈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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