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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再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为全市企业减负3.2亿元

发布时间:2017-04-21 10:00:28 来源: 温州晚报 记者 胡晚露

  记者从温州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根据《浙江省人社厅等3部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费款所属期),我市将再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全市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由原来的1%降为0.5%,个人费率仍按0.5%执行。经测算,降费期间,预计将为全市企业减轻失业保险费负担约3.2亿元。

  对企业来说,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支出成本,减轻企业经营负担,这无疑是利好消息。

  对职工来说,可能会担心失业保险费率下调,我市失业保险费减收后,那万一失业了,失业保险待遇会不会受到影响?答案是否定的。市人社局有关部门表示,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绝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也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因降低费率造成统筹地区当年失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先由当地历年结余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和当地财政给予补贴,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援企稳岗政策的落实。

  【新闻链接】

  目前,温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有多少?

  鹿城、龙湾、瓯海:1860×80%=1488元

  洞头、瑞安、乐清:1660×80%=1328元

  永嘉、平阳、苍南、文成、泰顺:1530×80%=1224元

标签:失业保险编辑:沈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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