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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新时代公益诉讼浙江样本

访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

发布时间:2018-07-02 10:40:57 来源:法制日报 陈东升  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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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图/李晓军

  6月29日,是浙江检察史上一个值得铭记的重要日子。

  9时,杭州市文三路379号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门口,显得格外热闹。

  在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宇主持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等领导,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掀开红盖头。

  这是全国首家公益保护和诉讼活动监督举报中心,现场掌声响起。

  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职能转隶后,检察机关如何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进公益诉讼等各项监督工作开展?

  贾宇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浙江是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萌发地,也是“两山”理论发源地。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公益诉讼兼具法律监督与公益救济双重属性,浙江检察机关一直把生态领域作为公益诉讼工作重点,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两山”理论,努力服务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责,通过规范起诉裁量、建立证据指引、探索协商监督、推进智慧诉讼等,不断完善检察公益诉讼体系,努力打造新时代公益诉讼浙江样本。

  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

  当天,全省三级检察院统一举行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挂牌仪式。

  “这不仅是浙江检察事业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也是新时代法治浙江建设进程上的一件大事。”王昌荣说,举报中心的成立,是浙江检察机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浙江精神,必将全面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

  贾宇认为,当前,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领域的公益损害行为大量存在,公益保护刻不容缓。

  在司法体制、监察体制和诉讼制度改革的叠加推进以及公益诉讼制度实施的大背景下,浙江检察机关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着眼公益诉讼和诉讼监督一新一旧两项职能,重点谋划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举报中心的成立正是契合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检察机关转型发展的现实需要。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基本功。

  履新半年来,贾宇在浙江检察系统大兴调研之风,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培训学习后,贾宇就马上投入到紧张的基层检察机关调研中。

  从5月15日开始,贾宇先后走进浙江省检察院20余个处室,与260余名干警面对面促膝长谈。在谈话中,贾宇一再强调,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监督就是办案,办案就是监督。要做强指导工作,对全省检察机关各业务条线的工作负起责任来。

  考察了“两山”理论发源地安吉余村后,贾宇深有感触地说:“护美绿水青山就是做大金山银山,检察机关的监督理念也要实现三个转变,即从威慑型监督向权威型监督转型,从对立型监督向共赢型监督转型,从单一型监督向系统型监督转型;要积极谋划推进公益诉讼,拓展监督领域和监督方式,实现对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保护,为美丽浙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护。”

  贾宇对记者说,随着监督领域的拓宽,浙江坚持陆地与海洋并重,土壤治理与固废清理并重,规范采矿与促进复绿并重,保护植物林木与保护野生动物并重,生态检察覆盖面得到扩大,司法保护触角不断延伸。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

  6月15日,浙江省检察院出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勇创法律监督为民服务标杆省的工作意见》,实施“六大工程”,全面提升全省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能力和水平。

  贾宇介绍说,这“六大工程”包括刑事犯罪综合防治创新提升工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监督平台创新提升工程、践行绿色司法少捕慎诉保障权益创新提升工程等。

  举报中心的成立,正是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作为。

  时逢公益诉讼制度实施一周年之际,浙江检察机关交了一张漂亮的成绩单:全省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834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675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27件。

  贾宇说,浙江检察机关把公益诉讼工作重心放在诉前程序,注重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促进自我纠正,尽力把问题解决在诉前阶段。全省回复期满的292件行政诉前案件中,行政机关已依法履职274件,占93.8%,促进了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

  在向法院提起的27件公益诉讼案件中,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5件。

  贾宇指出,在提起的2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把生态修复作为生态环保公益诉讼的重要内容,探索增殖放流、补植复绿、替代性修复等责任承担方式与认罪认罚从宽机制,被告人积极承担民事责任、主动赔礼道歉的,作为刑事案件量刑情节予以考量,努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浙江公益诉讼样本。

  探索协商监督求共赢

  今年年初,浙江积极服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出台《服务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创建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赔偿诉讼衔接机制。

  “协助行政机关与赔偿义务人开展赔偿磋商,督促行政机关起诉或支持起诉,基层已有成功的实践范例。”贾宇举例说,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就王某等人违法倾倒废物矿油污染案,促成环保部门与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磋商,达成赔付77.8万余元的和解协议。

  贾宇认为,检察监督与行政管理在保护公益目标高度一致,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构建与行政机关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共赢关系,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在贾宇看来,举报中心工作是深化法律监督的重要支点,不是一个部门的事。举报中心成立后,《浙江省检察机关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工作规则(试行)》即行颁布实施,同时加强与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功能兼容和平台融合。

  贾宇说,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环保、食药监、国资、国土等单位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外部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实践符合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权运行规律的配套机制,推动形成检察机关内部维护公益、强化诉讼违法监督的合力。同时,坚持数据引领创新的理念,积极推进智慧诉讼,实现线索来源常态化,从线索发现、证据核实到案件审查、庭审应对全程信息化、智能化。通过积累实践经验、完善机制构建,为顶层设计和立法提供决策参考。

  

标签:编辑:陈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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