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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什么不能卖?

发布时间:2025-01-23 15:54:13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陈王姝睿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某景区卖‘虎尿’,50元一瓶”。“虎尿”瓶包装宣传文字显示,对风湿关节炎疼痛等有较好疗效。涉事单位四川雅安碧峰峡野生动物园相关人员接受采访时称,出售“虎尿”“肯定有(资质)的,营业执照上有经营许可就可以,很多人买。”之后,碧峰峡市监所回应,正与林业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调查。23日,动物园有工作人员表示,“园内‘虎尿’已停售。”

  据相关报道,虽然经营单位雅安祥源碧峰峡旅游有限公司的许可项目包含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等内容,但同时明确了限定条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出售“虎尿”是否需要批准,是否在经营范围内,需要更为明确的解释。如果超出范畴,那么相关工作人员将“经营许可”当作自主销售行为的“通行证”和“挡箭牌”,就是在忽悠游客。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从售卖行为本身来看,在野生动物园售卖“虎尿”是否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也需要打上一个问号。

  长久以来,不论是出于好奇,还是听信“可做药引”的民间偏方,都有人愿意为“虎尿”相关产品买单。此次动物园工作人员在面对质疑时,也用“有很多人买”来解释搪塞。潜台词似乎是,“有需求就有市场,责任不在销售这一方”。然而这样的说法是将责任“甩锅”给消费者。野生动物的尿液可能含有大量细菌和寄生虫。如果游客购买后出现健康问题,按照上面的逻辑,是不是也可以用“游客愿意买”来逃避回应赔偿?归根到底,相关产品“随意卖”是不负责任的表现,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不应由消费者承担。园区要更为严格地遵循经营规范和标准,守好经营规范与底线。(记者 陈王姝睿)


标签:野生动物;经营许可;底线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