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揽客岂容私设地铁站牌
近日,深圳光明区一楼盘在宣传中私自设立地铁站牌,标注在建地铁13号线及未规划的26号线站点标识,宣称“双地铁上盖”,引发舆论关注。该楼盘物管负责人表示,“双地铁口”相关宣传由营销中心设立,目前相关标识已拆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对此回应称,已对涉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后续将进一步展开调查。截至2月27日14时,微博话题#深圳市监局回应一楼盘设假地铁站牌#阅读量达592.8万。
值得注意的是,私设地铁站牌的“奇葩”操作并非首次。据报道,2020年10月,“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安莉芳路站设立”被热传,网络图片显示,该站牌上面除了标有“安莉芳路站”,还标注了“宝能城”及多个站点信息。随后,章丘区住建局查明宣传与实际情况不符,第一时间责令宝能城项目进行整改,同时下架整改该项目售楼处关于“地铁”的所有宣传资料。轨道交通一直是楼市一大卖点,一些不良开发商往往会利用信息不对称,传递对销售有利的不确定或虚假信息,以骗取更多的客流和成交,这显然是一种不诚信且不合法的经营行为。
虚假宣传或许能短暂吸引客流,但长远来看,企业将付出声誉受损,甚至法律追责等代价。近年来,多地曾对虚构地铁线路、承诺升值的楼盘开出百万元罚单,这些举措释放了明确信号:法律红线不可逾越,违规成本远超短期收益。房地产关乎民生福祉,企业的每一句宣传语都应经得起法律与道德的审视。唯有在营销过程中诚信守法、尊重消费者知情权,企业方能行稳致远。(记者 徐纯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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