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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应用不该“失明”

发布时间:2025-05-14 17:54:33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何晓东

据央广网13日报道,近日,江苏扬州的一位盲人管先生在某运营商营业厅办理手机卡时,因无法按照营业厅“相关规定”要求完成眨眼刷脸验证,只能以亲属的名义开通手机卡。截至14日13时,微博相关话题#眼球缺失盲人办卡被要求眨眼刷脸#阅读量288.7万,并一度登上热搜。

近年来,在刷脸验证等技术进步的背景下,此类“困在人脸识别系统里”的事件并非孤例,此前就有媒体报道“盲人在眼皮上贴上纸,尝试上百次人脸识别认证,总算通过”等新闻。刷脸验证本是基于技术进步、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创新之举,但对部分人群反而成了阻碍,令人唏嘘。

我国一向强调保障残疾人权益,将于2025年6月1日施行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还明确,“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处理残疾人、老年人人脸信息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规定”。

但从目前的情况看,相关单位在不合理规定排查、无障碍政策落实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在此次事件中,涉事运营商回应称,“运营商有为特殊用户提供上门服务的规定,但事发当日为何未及时落实,还需进一步核查。”

技术不断进步但并非“万能”,技术对部分特殊人群造成障碍之处,恰恰是作为技术利用者、使用方的相关单位做好完善的地方。数据显示,我国盲人数量超1700万,如何更好地保障这部分人群的权益,不让“聪明”的技术在实际应用中“失明”,是相关单位必须要做好的一道“必答题”。(记者 何晓东)


标签:编辑:陈汉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