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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扰民的电梯广告 不能仅靠“一键关停”

发布时间:2025-11-11 15:02:43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张达磊

  近日,上海市一名大学生发布视频称,自己购买电梯广告“通用钥匙”,一口气关停了100多块小区电梯广告,被网友称为“电梯侠”。当事人孔同学10日回应媒体采访称,这实际上是新媒体营销的课程作业,以行为艺术的形式呈现,希望激起公众对电梯广告合法性、收益归属及居民知情权的讨论。在关闭广告前,孔同学还做了一些调查,大部分业主对此表示认可。涉事电梯广告公司工作人员则在10日表示,针对有人反映的电梯广告太吵等问题,统计情况后会向上反馈。

  电梯广告的强制播放、重复洗脑,已成为许多居民的日常困扰。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物业公司为增加公共收益引入广告无可厚非,但若缺乏与业主的充分沟通,忽视其对居住环境的影响,就容易导致公共服务与商业行为间的失衡。

  当然,也要看到,电梯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广告设施通常为物业公司或广告公司合法财产,未经授权关闭或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更关键的是,这种个体行为难以复制推广,今天关停了一批广告屏,明天物业可能重新开启,甚至更换更难操作的设备,治标不治本。整治扰民的电梯广告,不能依赖“一键关停”的行为艺术,真正需要的是监管部门进一步明确电梯广告的管理规范,划定投放边界,使得电梯广告摆脱“扰民”的标签,让公共空间真正回归“公共”属性。(记者 张达磊)


标签:编辑:沈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