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扫描右侧二维码

可下载“浙江舆情”APP

  • 安卓版
  • IOS版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舆情网 > 舆情解读 > 热点舆评 正文

“杀人蜂”被滥养 对高风险物种的管理须明确

发布时间:2025-11-17 18:08:44 来源:浙江在线 杨洋/文

  近日,央视《财经调查》栏目报道“虎头蜂遭滥养”问题。虎头蜂,学名胡蜂,俗称马蜂、黄蜂,具有极强的攻击性,不仅容易伤人,还会捕食本土的各类昆虫,带来生态危害。节目组调查发现,云南、湖南等地的部分养殖户对相关危害心知肚明,但在利益驱使下,依然大量养殖。在云南省龙陵县一家公司,只要缴纳6666元学费,就可以学习虎头蜂养殖技术。该公司负责人还宣称,养殖虎头蜂最好在自然界放养,成本低,能赚大钱。截至17日15时,#能吃眼镜蛇的杀人蜂竟被养殖#等微博话题阅读量已超3400万次。

  据公开报道,虎头蜂伤人甚至致人死亡的事件时有出现。今年8月,广西户外网红博主“瑶族建哥”在江西深山拍摄时就因遭遇虎头蜂群袭击,伤势过重不幸离世。云南红河州石屏县大桥乡在今年夏天3个月内就发生虎头蜂警情14起,造成9人受伤,大型牲口受伤3头。虎头蜂的危险可见一斑。

  事实上,云南、湖南等省份的一些地区已要求清退或禁止养殖个别攻击性强、毒性大的虎头蜂品种,但目前的相关文件及法规中,均未对虎头蜂养殖、利用进行限制性规定,这也使得部分养殖户得以游走在灰色地带。要从根本上遏制此类乱象,关键在于尽快填补制度空白,明确虎头蜂等高风险物种的管理边界,并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唯有通过立规矩、严执法,才能真正堵住漏洞,不让“杀人蜂”因监管缺失“误杀人”。(杨洋/文)

标签:虎头蜂;杀人蜂;高风险物种编辑: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