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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反映“校门口商户向学生售烟” 不能一直“正在调查”

发布时间:2026-04-02 18:25:50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周晨昀

  近日,有青岛胶州市民反映,当地瑞华中学周边多家商铺公然售卖香烟,并向学生售烟。商店周边存在初中生扎堆吸烟的情况。有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距离该校最近的3家商店均在柜台上公开陈列香烟,如该校大门正对面的某超市,与学校仅隔一条马路,直线距离不到100米。该市民表示,曾多次拨打市民热线及烟草专卖举报热线,但得到的回复多为“已立案”“正在调查”,向烟草督察部门要求查看涉事店铺的销售数据和客流时,对方则称不在权责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青岛市设立烟草制品零售点相关条件指导意见》也强调,中小学校大门100米范围内,禁止设立卷烟零售点。对于类似现象,监管部门可能面临取证难等现实难点,“正在调查”“不在权责范围内”等回应本身看似没有问题,但始终停留在调查阶段,难免给人以“不作为”“踢皮球”之感。

  搜索还发现,青岛并非孤例,全国部分省份的一些中小学周边,也存在商店售卖香烟的情况。“校门口售烟”事关未成年人权益,绝非小事。除了家长和学校落实引导工作以外,更需要有关部门严格、及时、有力的监管与执法,才能真正筑牢未成年人的“无烟”防线。(记者 周晨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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