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护栏”定损金额反复横跳 公共设施理赔需有据可依
6月9日,陕西宝鸡渭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针对“车主撞坏道路隔离花箱定损金额超万元”发布通报,称已迅速成立专项调查组,开展全面调查核实。据媒体此前报道,车主张先生驾车不慎撞坏道路隔离花箱后,涉事养护公司三次定损报价反复变动:最初定损为10840元,张先生不认可后,工作人员经重新核算调整为9060元,实际收取7500元。张先生以费用虚高为由再次投诉,定损金额又涨至8176元。面对价格质疑,涉事公司解释是“按政府招标定价”。
驾车损毁公共设施,车主理应依规赔偿,但合理赔偿不等于能“随意定价”“漫天要价”。根据车主张先生提供的两张抢修清单,多处账目存在疑点:花箱数量从5个变为4个,现场实际却只更换了3个;网片护栏实测约1.57米,清单却标注为2米;内胆、花卉等耗材的规格与数量亦未注明。这种“糊涂账”难免让人生疑。
面对车主的质疑,涉事企业一味拿着“政府招标定价”当作借口,始终未能明确定价依据与核算标准。而针对现场实收车主7500元,涉事公司相关人员则称是“领导特批、靠‘人情世故’给予车主的优惠”。公共设施赔偿,能否有据可依、依规计价是问题关键,理赔核算缺乏统一标准、赔偿金额依靠“人情”调整,既损害车主合法权益,也让公共资产管护失去公信力。
搜索发现,此类“天价理赔”争议并非孤例。如此前四川一名女子驾车撞坏5节道路护栏,涉事单位竟以“态度不好”为由,开出高达10万元的赔偿单,而实际费用仅约1万元。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本是理所应当,但管护公共资产绝不能随心所欲。让定价标准透明可查、让监管机制常态运行,才能从根本上化解“天价索赔”难题,守住公共资产管理的公平底线。(记者 周晨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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