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学生行为不能舍本逐末
发布时间:2024-09-19 17:51:53
来源:浙江在线
近日,山西一高中学生晚11点后上厕所被定重大违纪,自费打印1000份检讨,供40多个班级传阅,引发争议。涉事学校政教处老师表示,被处罚的学生是一名高一新生,原本不需要处罚这么重,但德育组老师为了加强对高一新生的管理,加重了处罚结果。该老师还称,要求高,学生后期习惯就好,各方面都会好。18日晚,当地教育部门发布通报称,事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校方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不合理的问题,要求学校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截至19日15时,相关微博话题阅读量达7600万。
从学校的角度看,出台规定限制学生上厕所时间目的是为了规范学生行为。但试问,晚上11点之后就不能上厕所是否有违人的生理本能?打印检讨供40多个班级传阅是否会对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规范学生行为是教育的重要环节。但部分学校过分重视在形式上的要求,只看到通过高压规定在校内限制学生行为的短期效果,忽视了对学生个人思想意识的教育引导,并无法从根本上帮助学生改掉坏习惯。更甚者,一些过分的、不人性化的规定,不仅不能有效规范学生行为,反而可能引发学生的反感和抵触情绪,进一步影响其学习和生活。
正所谓教书育人。规范学生行为应从教育的本质出发,注重引导和培养,帮助其形成正确认识,以达到长期自律的效果。只重视形式与手段,通过过度的限制来防范违规行为,丧失了教育意义,无异于舍本逐末。(杨洋/文)
版权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舆情频道消息"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舆情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舆情频道消息",并保留"浙江在线·舆情频道消息"的电头。联系电话:8571-85311340
标签:教书育人编辑:沈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