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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告示牌内容越准确越好

发布时间:2024-10-18 16:52:08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钟祎鸣

  10月17日,有四川达州网友发布视频称,村民在大竹县竹阳街道一地块种地,却被街道办插牌禁止栽种。标牌上写着:“你已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现禁止你在此地栽种。”事件引发争议后,街道办回应称,此地已被征收,标牌中提及的“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主要针对的是焚烧秸秆与杂草行为,后续准备安排工作人员重新更换告示牌。

  可以说,告示牌上内容表述不清晰是诱发争议的“导火索”。将“提醒当事人不能再种地”和“提醒居民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杂草”两层意思混为一谈,使得公示内容看起来存在因“违法”而“禁种”的逻辑关系,政策意见未传达到位不说,还引起了公众的误解和猜测联想。正如相关工作人员承认的,“表述太过简洁、不够清楚和细致”。涉及政策法规的公示,岂能如此“惜墨如金”“混淆因果”?

  告示牌承担着警示、告知公众特定信息的作用,在公共空间中易受到广大民众审视。近年来,由于牌上内容不清晰引发的争议时有出现,如此前云南大理南涧县宣传部一张公厕管理告示牌上“为男厕配备3名女干部”的内容引发争议,后工作人员解释称“表述不全,也负责女厕”;广西南宁街头部分交通告示牌内容混乱、自相矛盾被称为“误导牌”等。此类错误往小来说是“闹笑话”,往大来说则可能向社会公众传递出完全谬误的信息,造成曲解、误解,使得政府公信力受损。

  公文写作一般有格式规范、结构清晰、用词得当、准确严谨等要求,告示牌上的内容何尝不是如此。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养和责任心,同时完善内容审核和监督机制,不要让“闹笑话”“乌龙”的情况再次出现了。(记者 钟祎鸣)

标签:告示牌;标牌;公示编辑:沈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