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转运”岂能模糊计价
发布时间:2025-06-19 10:25:47
来源:浙江在线
近日,江西新余的唐先生向媒体反映,今年4月,他的孩子在江西省儿童医院接受治疗,因病情加重,其决定将孩子转运至上海某医院,并由医生协助联系了一辆救护车。转运途中唐先生才得知,所乘救护车并非院方车辆,而是南昌赣医医院有限公司所有。800公里路程收取了2.8万元转运费,费用直接转入司机个人账户,且无费用明细及发票。18日晚,江西省卫健委通报,救护车所有方南昌赣医医院存在收费不合理等问题。已责令其退回了不合理收费,并暂停医疗转运服务。
针对相关争议,江西省儿童医院方面表示,因患儿需携带ECMO等生命支持设备,公立120无法满足需求,故医生推荐了第三方救护车。生命攸关,患者家属往往无力甄别车辆资质,无从比价、无法还价,只能接受眼前的“唯一方案”。正因如此,相关服务更该有清晰的责任链条与收费依据,而不是让患者家属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仓促买单”。
与唐先生支付的2.8万元相比,有记者从江西南昌紧急救援中心证实,南昌转运至上海整体费用约1.1万元。考虑到携带ECMO、呼吸机等医疗器械,相关转运费可能会有所增加,但不意味着价格可以“高得不明不白”。整个转运流程,收费依据是什么?费用为何转给个人?这些未得到回答的问题,暴露出转运服务中资质不清、责任不明等漏洞。
“救护车是救命用的”是常识,无论是何种情况,病患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都应当得到保障。“生命不可计价”,但每一笔“救命账单”都应有据可循、有处可问。(丁文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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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救护车编辑:沈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