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扫描右侧二维码

可下载“浙江舆情”APP

  • 安卓版
  • IOS版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舆情网 > 舆情解读 > 热点舆评 正文

记者采访遭殴打 不能用“拳头”对抗“镜头”

发布时间:2026-10-21 14:33:35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冯潇红

  日前,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直播海南》记者就群众反映的“交费报读函授本科、多年拿不到毕业证”问题上门核实,亮明记者身份开展正常采访。然而,相关人员拒不配合,对摄像记者推搡殴打、拳捶胸口,强行抢夺并摔毁摄像机,致使采访设备损毁、记者手部关节多处划伤。事发后,涉事机构已向记者道歉,警方已介入调查。

  采访是记者的权利,正当的舆论监督受法律保护。《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明文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以推搡、抢夺设备的方式对抗监督,不仅侵害记者人身权,也损害了公众知情权。

  学员缴费求学、期盼拿到学历证书,诉求朴素而正当。当协商、投诉等途径难以推动问题解决,媒体介入调查核实,本质上是把矛盾摊在阳光下,推动事情解决。正如有观点所言,相关机构越是想用暴力遮挡镜头,越会让人怀疑背后存在违规办学、虚假宣传等问题。

  面对记者采访,有纠纷可以理性沟通,有疑问也可以据实说明。采用暴力手段封堵镜头,本质上是拒绝接受外部监督,只会错上加错。“拳头”掩盖不了矛盾,镜头可以被强行挡住,问题却不会被抹去。坦诚面对问题、主动整改落实,才是面对采访的正确姿态。(记者 冯潇红)


标签:编辑: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