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舆情网 > 舆情解读 > 热点报道 正文

传首套房认定标准放松 杭城银行回应:静待总行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9-23 16:05:25 来源: 原创 作者: 见习记者:刘礼文 实习生:喻洪灿

  浙江在线·浙商网9月23日(见习记者 刘礼文 实习生 喻洪灿) 22日下午,福州市政府正式发文宣布“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按首贷认定”。与此同时,消息称上周五央行已召集四大行开会,将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作出调整,可能改成“房贷还清再买算首套房”。不少网友致电询问,浙江的银行限贷情况如何?

  今天上午浙商网记者分别致电中、农、工、建四大行浙江省分行,相关负责人均表示目前尚未接到书面文件通知。而对于“杭州目前的首套房认定标准已按照‘只要房贷余额还清,就算首套房’执行”这一消息,四大行浙江省分行相关人员都表示暂未有此类实际操作,目前静待总行通知。

  早在8月初,有消息称招商银行已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已还清房贷余额的即算首套房,在杭州主城区无房的再购房也可视为首套。”今日记者再次向相关业务人员咨询,对方明确答复此消息不实,纯属谣言。

  “目前,杭州银行房贷方面整体政策没变,仍按照此前‘认房又认贷’的规定执行。”杭州银行一名信贷经理告诉记者。

   据了解,监管层此前首套房认定标准规定为“认房又认贷”,即是否是首套房,要看家庭名下是否有房产,是否有过房贷记录,两个条件有其中任何一项即不能算作首套房。

  对于房贷松绑传闻,专家分析认为,以目前市场情况来看,首套房贷款的放松势在必行,首套房的认定为认房不认贷、二套房利率恢复到基准利率,都会逐步成为现实。

  据记者计算,如果以二套房申请贷款,那么利率最低为基准利率的1.1倍,甚至上浮得更多;而以首套房计算,购房者目前享受的优惠并不多,多数可享受基础利率。以贷款100万元20年为例,如果按照基准计算,本息合计179.6万元,而按照1.1倍计算,本息合计为189.1万元,相差9.5万元。目前首套房认定最受购房者关注的,还是考虑到首付比例的问题,如果多次购房还清贷款后,依然能够按首套房进行按揭,那首付比例将下调到3成,有利于释放、刺激一些自住和改善型需求。

标签:限贷编辑: 沈韩宇

舆情排行榜

一周涉浙舆情综述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