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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一市镇的非法养殖场究竟怎么管?

网友投诉非法养殖场长达半年,依然未处理

发布时间: 2015-12-01 14:46:04 来源: 原创 作者: 季建荣

  编者按:根据全省统一部署,2014年,宁波市宁海县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关停483家畜禽养殖场,签订关停协议624家,减少生猪3.2万头,拆除栏舍面积15.78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全年整治任务。

  浙江在线·环保新闻网12月1日讯(记者 季建荣)在这份鲜亮的整治成绩单背后,宁海当地却有个别养殖户玩起了“游击战”,一边按照政府整治补偿政策,关停拆除养殖圈舍,另一边,却另觅他处,继续开始非法养殖,不仅没有任何审批手续,且还存在违建、违法排污等行为。而对于这样的行径,宁海县多个职能部门却“束手无策”!

  近日,有网友向本网反映,从去年年底开始,宁海县一市镇下洋陈村附近搬来了一家养殖场,没有任何审批手续,且排泄物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到外环境。网友强调:该区域已经明确划分为禁养区,按照相关要求是禁止一切养殖活动的。

  该网友还告诉记者,针对非法养殖场存在的系列问题,上半年就开始分别向宁海县多个部门投诉,但这些部门要么回复说“不归我管”,要么就回复说“须向上级汇报”,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非法养殖场圈舍(部分)

  禁养区出现非法养殖企业,究竟归谁管?为此,记者分别联系了宁海县环保局、宁海县农林局、宁海县国土资源局、宁海县一市镇政府等多个部门,结果呈现的却是“空头管理”的尴尬局面。

  环保:非规模化养殖归地方主管

  宁海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郭峰回复记者,根据环保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和一市镇相关工作人员证实,该区域确实属于禁养区,养殖存栏量少于100头,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不需要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且一市镇相关部门已经知道该非法养殖场的存在。

  郭峰还告诉记者:“养殖场挖有简易池,但由于长时间没有清理,部分排泄物确实流到了外环境。”

  养殖场挖的简易池,没有任何防护设施

  同时,郭峰强调,非规模化养殖都是农林局和地方政府主管、处理,建议记者直接与一市镇政府联系。

  镇政府:规模以下没有明确监管部门

  而在宁海县一市镇政府,分管农业、畜牧副镇长沈志强又强调:规模以上的养殖场要经过环保、农林等部门审批,但像这种规模以下的养殖户,却没有明确规定由哪个部门去监管。

  同时,沈志强也承认,该养殖场确实存在违建、违法排污、没有审批手续等多个违法问题。镇政府之前接到过相关投诉,也曾经下发过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养殖场限期整改。

  一市镇政府农业经济办公室负责畜牧工作的俞益江告诉记者:“乡政府没有执法权,多次采取口头告知的形式要求该养殖场整改搬迁,但一直没有处理到位。”

  养猪污水直排外环境

  国土资源局:具体实施关停在镇政府

  记者辗转联系上了宁海县国土局,宁海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小凯告诉记者:“经核实,该区域确实属于禁养区,该养殖场非法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土地性质属于一般农地。今年3月份养殖场在建时,国土部门就已经下发《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5月份一市镇农办也口头告知养殖场,责令其搬迁,并告知该区域是禁养区,7月份镇里下发‘拆除搬迁通知书’,要求8月中旬关停。”

  既然已经多次对该养殖场进行处理,为何还没有整治到位呢?

  对此,王小凯解释:“国土局并没有强制执法权,只能针对现象加以制止行为,后续继续关注。”

  “目前国土部门已经再次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如果依旧没有执行到位,下一步镇政府可能会考虑联合几个部门对这个非法养殖场进行强拆。”王小凯如是说道。

  农林局:还需汇报领导研究解决方案

  而作为畜禽养殖整治牵头单位之一,宁海县农林局办公室王姓工作人员回复记者,针对一市镇下洋陈村非法养殖场的情况,还需先向农林局分管领导汇报,下一步联合国土、环保等部门研究具体处理方案。

  究竟怎么处理?何时能整治到位?和投诉人一样,在这次采访中,记者也没有得到明确答案。污染、违建、非法养殖,这些看似监管权责清晰的违法行为,在宁海县却成了难以监管到位的“老大难”!难怪投诉人也质疑:宁海县政府部门行政能力真是“疲软无力”!

  2015年7月1日,《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正式实施,其中对养殖规模、养殖区域划分、各级职能部门相关责任、行政问责等内容都作出具体要求,依照这样的规范标准,宁海县的非法养殖场整治为什么还会那么难?下一步宁海县各政府部门又会如何应对?本网将持续关注。

标签:养殖场 宁海 畜禽编辑: 沈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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