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龙井茶保护管理条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西湖龙井茶即将迎来“法定身份”
每年一到3月,人们总会惦念那一春的龙井新茶。今年3月,将与西湖龙井茶一起出场的,还有《杭州市西湖龙井茶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3月1日起,《条例》将正式施行。往后的西湖龙井茶将加强哪些方面的保护和管理?昨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
《条例》的最大亮点,就是明确提出了对西湖龙井茶防伪溯源专用标识的管理。
专用标识,相当于西湖龙井茶的一张“身份证”,上面包含了使用主体、年份、规格、编号、防伪信息等内容。通过这一标识,可以实现西湖龙井茶鲜叶来源地、茶树品种和鲜叶采摘、加工等过程的追溯管理。
《条例》规定,西湖龙井茶生产经营者每年度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西湖龙井茶数字化管理系统申领西湖龙井专用标识。禁止使用人转让、赠与、借用、故意遮挡、污损专用标识等行为。
西湖龙井茶在包装销售时,应当在包装显著位置加贴西湖龙井专用标识。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的,还应当在产品介绍页面显著位置予以明示。生产经营者不得在非西湖龙井茶的茶叶包装、宣传上使用易产生误解和混淆的名称、地名或者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者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茶叶误认为西湖龙井茶。
违反规定的,《条例》也提出了惩罚措施——首先由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的施行,意味着杭州对西湖龙井茶的保护又上了一个高度。
《条例》中明确了西湖龙井茶产区范围。即“杭州市西湖区东起虎跑、茅家埠,西至杨府庙、龙门坎、何家村,南起社井、浮山,北至老东岳、金鱼井范围之内,由市人民政府认定的茶地”。
群体种是西湖龙井茶的“根与魂”,对此,《条例》加大了对该品种的保护力度。一方面,是要编制西湖龙井茶种质资源保护专项规划,每十年开展一次种质资源普查,建立资源档案;另一方面,是要划定龙井群体种种质资源保护区,建立龙井群体种种质资源保存圃。此外,《条例》还进一步规范了西湖龙井茶农业投入品的使用,鼓励生产者建设生态茶园,推广使用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
作为杭州的一张“金名片”,西湖龙井茶不仅历史悠久,其特有的传统手工炒制技艺还获得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称号。如何更好地传承西湖龙井茶文化?《条例》也做了重点说明,尤其提到,要对传统字号“狮龙云虎梅”以及传统手工炒制技艺加强传承与保护,对符合一定要求的手工炒茶技艺人员,还可认定为“杭州工匠”。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目前,杭州正全力做好西湖龙井专用标识数字化管理系统的升级、现场服务人员安排计划和应急处置预案等工作,积极推进西湖龙井茶全生命周期智能化在线管理。接下来还将加强《条例》的普法宣传,引导茶农(企)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引导消费者认准专用标识,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西湖龙井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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