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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动建立变更登记全流程“一件事”联办机制

金华完成全省首家学科类培训机构“营转非”

发布时间:2021-09-15 11:07:50 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记者 薛文春 纪驭亚 通讯员 鲍弢

  浙江在线9月1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薛文春 纪驭亚 通讯员 鲍弢) 9月14日下午,金华市婺城区英华时代教育培训有限公司负责人倪俞华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两本全新的证件。一本是婺城区教育局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另一本是婺城区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按照“双减”新政要求,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而倪俞华所在的金华市婺城区英华时代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成为全省首家由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自愿转型为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并变更登记为“金华市婺城区英华时代教育培训部”。

  据悉,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成员分配利润,同时必须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按时参加年度检查,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管理。“机构性质变更后,老师、家长的心都定了。接下来,就等培训费用政府指导价出台。”倪俞华说。

  记者了解到,学科类培训机构“营转非”需要经过三个部门的办理:首先到民政部门办理名称预登记,再向教育部门申请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现有培训机构的营业执照,最后向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为了全力推进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营转非”变更登记流程深度改革,婺城区多部门联动建立了变更登记全流程“一件事”联办机制。通过此项改革,培训机构变更全流程“一件事”办事环节由3个减少到1个,办理次数由3次减少到1次,压缩办理时间,换发教育办学许可证、民政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

  “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首次实施过程中还是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教育办学许可证上举办者为1人,但民政自然人举办者至少需2人,要求不一致。”婺城区教育局窗口工作负责人柳晓芬告诉记者,双方部门通过反复沟通和协调,认为民政发起人(举办者)2人,实际出资可以1人,所以教育举办者以实际出资为准,1人出资,举办者就是1人。同时,金华市教育局已明确要求全市学科类培训机构必须在9月30日前明确发展方向,今年年底前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此外,金华还在同日完成了全省首个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向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变更登记。“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变了。”金华市婺城区励优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负责人金剑飞接过全新的营业执照时说,机构变更之后相当于经过了官方认可,他们接下来将积极转型,将培训重点放在儿童戏剧、口才、读物和益智等课程上。同时,尽快申请对部分培训项目做非学科类培训的鉴定。

标签:培训机构;金华市;办学许可证;变更登记编辑:冯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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