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创 衢州将退休返聘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发布时间:2019-04-29 09:46:00
来源: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4月2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张冰 通讯员 童伟宏)扩大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浙江又有新探索。5月1日起,衢州率先将全市男性65周岁及以下、女性60周岁及以下退休返聘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记者从省人力社保厅了解到,衢州由此成为全国首个将退休返聘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管理的地市。当地用人单位聘用的男性65周岁及以下、女性60周岁及以下的劳动者,实现了工伤保险全覆盖。
按照衢州相关规定,5月1日起,当地用人单位可为符合条件的退休返聘人员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退休返聘人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退休返聘人员在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及国家和省相关配套规定执行。
此前,根据去年起施行的《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以及职业技工等学校学生在实习期间和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在继续就业期间(以下分别简称“实习生”“超龄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指导意见,目前,浙江不少企业已经开始为符合条件的实习生和超龄就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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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工伤保险;返聘人员;退休;工伤保险条例;衢州编辑:詹娇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