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扫描右侧二维码

可下载“浙江舆情”APP

  • 安卓版
  • IOS版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舆情网 > 舆情解读 正文

公安部推出10项“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小车驾驶证将实现“全国通考”

发布时间:2019-04-11 09:35:10 来源:新华社 记者 丁小溪

  记者10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机关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包括驾驶考试等5类业务“异地通办”和车辆抵押登记等5项服务“便捷快办”。新举措将于6月1日起推行。

  在“异地通办”方面,一是小车驾驶证实现“全国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二是分科目考试实现异地可办,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

  同时,大车驾驶证实现省内异地申领,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车辆转籍实现异地可办,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摩托车检验实现“全国通检”,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

  在“便捷快办”方面,抵押登记推行“两个简化”,一是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二是简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同时,使用原车号牌新增“两个便捷”,一是号牌号码可互换,同一车主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二是保留原号延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标签:考试;登记;驾驶证;异地通办编辑:张达磊
Copyright © 1999-202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