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扫描右侧二维码

可下载“浙江舆情”APP

  • 安卓版
  • IOS版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舆情网 > 舆情解读 正文

刺伤浙大保安的外卖小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捕

发布时间:2019-05-16 10:28:55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吴佳蔚

  浙江在线杭州5月1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佳蔚)5月16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刺伤浙大保安的外卖员刘某批准逮捕。

  经初步审查查明,5月7日中午,外卖员刘某驾驶电动车欲进入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送外卖时,因未随身携带身份证,与该校区执勤保安就持证进出登记问题发生争执。过程中,刘某从外卖箱中拿出一把餐刀刺伤保安余某,致其轻伤。

  事后,记者随机采访几名浙大学生和校园周边的外卖小哥获悉,骑电动车进校必须刷身份证,“未携带身份证需登记身份信息”是该校规定。登记信息耗时最多不过半分钟。“不止学校,有的高档小区也要求送外卖刷身份证,像我随身都带身份证。”一名外卖小哥这样说道。

  西湖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刘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5月7日,浙大紫金港校区一保安被外卖小哥刺伤倒地。图片来自微博

标签:外卖;保安;刺伤;逮捕编辑:张路
Copyright © 1999-202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