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扫描右侧二维码

可下载“浙江舆情”APP

  • 安卓版
  • IOS版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舆情网 > 舆情解读 正文

为舌尖上的安全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发布时间:2019-05-22 13:59:53 来源:法制日报

  日前,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意见》站在中华民族前途与命运的高度,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角度出发,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了重大部署。特别是“四个最严”,旗帜鲜明地表达了党和国家对维护食品安全的坚定立场,明确了保证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的原则和措施,彰显了从根本上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决心与信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推动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然而,从长远来看,要确保我国食品安全真正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必须进一步谋大局、谋长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指出,对食品、药品等领域的重大安全问题,要拿出治本措施,对违法者用重典,用法治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什么是治本之策?《意见》给出了明确的说法。《意见》全面分析了我国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围绕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坚持最严肃的问责、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组织领导等,立足实际,标本兼治,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和改革要求。

  法治的公正性、稳定性、预期性和可靠性,决定了它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决定了维护食品安全必须法治先行。

  维护食品安全做到法治先行,必须进一步完善立法。食品安全标准是推动我国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前提,也是强化监管的基础。我国现有食品安全标准缺失、不统一的问题导致监管混乱是一大顽疾,必须根治。为此,要修订法律法规中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形成统一、科学、完备的标准体系,真正使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立足国情、对接国际。

  从实现最严厉的处罚角度讲,也要修订相关法律,让法律长出牙齿。既要加快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研究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推动农产品追溯入法,还要进一步推动危害食品安全的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从刑法上加大对制假售假活动的威慑力。

  同时,司法解释作为“准立法”,也可以更高效地解决当前的食品安全监管难题。积极发挥司法解释可以统一适用法律的作用,保证各地司法机关准确、有力地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制假售假活动,更好地体现司法机关司法为民情怀。

  维护食品安全做到法治先行,要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司法机关从重从快审理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安全案件,是司法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有力体现。既要让司法审判“处罚到人”,提高涉案责任人的违法成本,又要创新处罚方式,对再犯累犯实行终身禁业。

  近年来,公益诉讼对维护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的作用日益凸显。显然,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公益诉讼也是利剑,司法机关要持续推动公益诉讼的改革创新,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维护食品安全做到法治先行,要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部门要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行刑衔接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同时,也要进一步发挥联合信用惩戒机制的作用,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让违法者在食品安全一处违法,处处受制。

  维护食品安全做到法治先行,要强化普法和科普宣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需要全民共建共治共享,要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层面上,对各类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要推动食品安全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把食品安全纳入社会治理体系。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体现了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国家总体安全观,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治本之策。我们相信,随着《意见》贯彻落实,法治将充分彰显其利长远、固根本的作用,将不断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标签:食品安全;法治;监管编辑:张路
Copyright © 1999-202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