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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示范区互认 浙江职称评审新办法实施

发布时间:2020-11-27 09:37:06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记者 鲁佳 通讯员 童伟宏

  浙江在线11月27日讯 近年来,浙江人才流动频繁、高层次人才需求大、长三角交流合作日益密切,此前沿用的《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已不适应现阶段职称规范管理等要求。为此,省人社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从昨天起实施。

  高层次人才可搭“直通车”

  紧缺急需人才职称随到随评

  浙江作为人口净流入大省,引进的人才能跨省评职称吗?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职称评审是“哪里人哪里评”,要求申报人的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所在地一致。新办法打破了这一限制,对于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不全在浙江的专业技术人才,也能进行职称评审申报,且评审结果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此外,新办法明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实行职称互认,无需重新确认或换发职称证书。这为长三角加强人力资源协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有利于长三角人才一体化加速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新办法建立了职称评审“直通车”机制。新办法明确,对于引进的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的高级职称;列入国家和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才计划的人才、博士后出站人员,可直接确认相应的高级职称;组织选派的援藏、援疆、援青、援外、东西扶贫人员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确认相应的中级或高级职称;对在生产一线具有高超技艺的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工程技术职称评审。

  “一般申报人,职称要逐级申报。但高层次人才,即使原先没有职称,也能直接获得与业绩相匹配的中级甚至高级职称,这样才能更好地引才、留才、用才。”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新办法强调,要建立常设评审组织,健全一事一议相关制度,及时做好引进的高层次、紧缺急需和外省调入等人才的职称认定工作,也就是说,常设评审组织确保了紧缺急需人才职称“随到随评”。不过,放权也不是“一放了之”。新办法要求,要健全职称评审的监管措施,严格落实职称评审公开制度,确保政策、标准。

  建立专技人才线上档案库

  评职称一网通办一键申报

  新办法还进一步优化了职称评审的服务方式。

  目前职称评审工作用上了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今后将进一步推进,并实行职称评审电子证书制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根据职称级别,由各级人社部门制作,浙江政府服务网开通证书信息(自主评聘单位职务聘任信息)专栏,提供网上查询、核验。

  新办法强调,要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大数据应用,打通了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数据共享通道,身份信息、社保、学历等基础信息都能自动抓取,建立全省专业技术人才业绩档案库,实现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一网通办。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建议,专业技术人才应在平时就重视个人业绩档案的更新和维护,个人提交的信息会由所在单位负责核实。及时准确录入各种业绩成果,到职称申报时就能简化不少材料和流程。


标签:职称;评审;高级职称;紧缺急需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人才;长三角;浙江省编辑:何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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