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文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 浙江多地启动暑托班试点
浙江在线7月10日讯(记者 纪驭亚 竺佳 通讯员 张土良 杨阳)为满足广大家长需求、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教育部日前印发了《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下称《通知》),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记者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宁波、金华等地已于本周开始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试点工作。
由共青团宁波市委和宁波市教育局共同发文的《关于开展宁波市小学生暑期托管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宁波的试点单位为海曙区和北仑区,其他有试点意向的区县(市)和功能区也可申请。暑期托管试点原则上不招收“幼升小”“小升初”阶段学生,办班地点原则上为试点区域内中小学校(低楼层教室),可根据实际利用公办校外场地。
暑托班覆盖人数应保持在具有试点区县学籍的小学生总人数(“幼升小”“小升初”除外)的3%至5%。原则上不少于3%,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不设上限。暑托班30人/班,原则上不超过40人,原则上每个年级段至少设1个班。收费建议为50元至100元/天·人,各地自行制定午餐供餐方式和标准。
此外,各办班点根据实际条件与对象特点,设计课程。内容为:规定课程(包括开班式、结业式,“四史”教育、“德智体美劳”教育、安全自护教育、暑假作业完成)和自选课程(成长导航、环境保护、科学普及、读书赏析、手工实验、素质拓展、文体锻炼)。宁波市级层面提供基础课程菜单,邀请讲师、志愿者开展宣讲。试点地区及各办班点可结合带班人员兴趣特长融入个性化内容。
金华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小学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则明确,暑期托管服务以学校为小学生提供看护服务为主,主要包括作业辅导、自主阅读、体育活动、社团活动等,不得将托管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组织学生或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教学。托管服务费用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具体收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可参照原小学放学后托管服务的收费标准进行核定,家庭困难学生免收托管服务费。如婺城区教育局联系区关工委、团区委、相关乡镇街道开展10个小学生暑期托管试点。开发区教育局依托区总工会,首推产业工人子女暑期托管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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