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也能“按揭建房” 德清宅基地使用权可抵押贷款
“叮咚……”看着到账的30万元,家住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莫干山镇后坞村的邵文娜笑着说,“这下我们不再担心造房子的钱了。”
近日,德清举行首批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启动仪式。包括邵文娜在内的12户农户及业主代表得到了德清县农商银行、湖商村镇银行共计750万元的授信,并提供20亿元贷款额度支持本项改革。
这也是该县在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下,健全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后启动的新一批抵押贷款,并首次推出了“单一”(裸地)宅基地使用权也可进行抵押的“宅小贷”政策。
不久前,德清出台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宅基地使用权(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指导意见》,允许在一定条件下流转、抵押宅基地使用权,允许“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三种方式抵押,面向农民与已经流转开办民宿等业务的工商企业。
其中,该县还首创了“单一”(裸地)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即农民只要依法取得宅基地还未建房,可以在有部分自有资金的情况下,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利率比常规贷款下浮20%,相当于乡村版的“按揭建房”,有助于广大农民安居宜居。
今年设想将旧宅搬到新村的德清县下渚湖街道上扬村村民王毅立,获得宅基地建房指标后,因为资金大多数用于其他投资,正为建房钱纠结。得知德清县农商行新开设宅基地使用抵押贷款业务后,不到一天功夫,30万元的贷款就进了他的账户。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关乎乡村振兴、共同富裕。
2015年以来,德清作为全国人大授权的33个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地区之一,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加快推进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持续放大改革红利效应的同时,形成了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宅基地由于流通受限,一直抵押不畅,这也导致了有些农民需要资金时缺少融资途径。”德清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专班副班长陈玉杰表示,此次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就是要在政府做好制度设计与规范、金融部门做好风险防范的前提下,让农民愿意贷、银行敢放贷,帮助广大农民实现安居、宜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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