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扫描右侧二维码

可下载“浙江舆情”APP

  • 安卓版
  • IOS版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舆情网 > 舆情解读 正文

今起在多个城市试点 12月全面推行

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身份证可“跨省通办”

发布时间:2021-10-20 11:08:41 来源:每日商报 通讯员 陈谊 记者 骆静怡

  对于在外地工作、学习或者生活的人来说,办身份证可是件麻烦事,一般都要跑回原户籍地办理,费时又费力。

  为了给大家提供更便利的服务,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公安机关相互合作,从今年10月20日起开始试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工作。

  首批试点城市包括:上海市全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盐城市,浙江省嘉兴市、绍兴市、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宿州市、黄山市。如果想要首次申请居民身份证的沪苏浙皖户籍人员,在这些试点城市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业务办理窗口,都可以进行受理。

  而从今年12月1日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将在长三角全域范围内全面推行。

  年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要本人交验《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监护人需要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请人亲属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受理完成后,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到受理点现场领取或通过邮递方式领取居民身份证。

  如果是选择到受理点现场领取:自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本人携带领证回执到受理点,现场核验证件信息、比对指纹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委托亲属代为领取的,代领人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领证回执,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如果选择邮递方式领取证件:证件于15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邮寄至申请人指定地址。

  浙江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便民措施推出后,办证更方便,群众在各地公安机关公布的就近受理点即可申请,免去跨省两地来回跑的苦恼;领证更快捷,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受理单位窗口领取和邮递方式领取,制证周期大幅缩短;服务更智能,依托长三角区域统一相片库建设,实现照片一次采集、共享应用。

标签:居民身份证;受理;居民户口簿;邮递;申领;试点城市;证明材料编辑:周旋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9-202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