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再出“十八条”助小微企业渡难关
浙江在线3月1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夏丹)小微经济活,浙江经济活。让小微企业顺利渡过眼下的疫情难关,对浙江至关重要。近日,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18条措施,直指当下小微企业面临的劳动用工难、疫情防控难、矛盾化解难、资金周转难、政策享受难等难题,给受疫情冲击较重的小微企业群体带来全新利好。
这是疫情发生以来,浙江发布的第二批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群体的政策意见。此前浙江已公布第一批支持小微企业渡难关的17项政策,包括要素成本、财政税收、金融保障、外贸出口等方面,是全国率先出台扶持小微企业政策的省份。
小微企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较大,是复工复产的难点。新出台的18条,着眼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较之前的措施更加精准、力度更大、范围更广、含金量更高。
如要素成本方面,2020年2月至6月,除高耗能行业外工商业小微企业电费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税费负担方面,对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自2020年2月至6月实行免征,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2020年3月至5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下调至1%;金融支持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在疫情期间减免普惠小微企业、疫情防控相关和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贷款利息,免除金融服务手续费。
“同样是社保费,之前的措施是缓缴,此次《意见》是2月至6月免征减征,从缓缴到免征减征,小微企业感受大不同。”省经信厅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发展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月18日以来国家密集出台各类扶持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浙江第二批政策随即落细落地。“我们公司每个月社保费20万元,4个月80万元,这是一个不小的帮助。”浙江东进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明贤说。
记者注意到,18条中“干货”政策还有不少。如2021年12月31日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2024年12月31日前对文化事业建设费按应缴费额的50%减征;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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