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扫描右侧二维码

可下载“浙江舆情”APP

  • 安卓版
  • IOS版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舆情网 > 舆情解读 > 热点舆评 正文

广东首宗“平等就业权纠纷”胜诉 以司法守护女性就业公平

发布时间:2019-11-17 16:14:58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陈占立

  浙江在线11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陈占立)珠海的樊女士入职某物业公司不到两个月,却在查出怀孕当天遭到解雇,与物业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樊女士以“平等就业权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近日,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樊女士胜诉。据悉,该案是“平等就业权纠纷”这个新案由在广东省的第一次司法实践。

  近年来,女员工因怀孕被辞退的新闻时有发生。不少用人单位基于自身利益考虑,会找各种理由辞退怀孕女员工。以往,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后,通常是以“劳动争议”或“劳资纠纷”等案由申请劳动仲裁。值得关注的是,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般人格权纠纷”项下增设“平等就业权纠纷”这一案由,并明确今后此类案由均按人格权纠纷来处理。应该说,该案由的增设,既有效地化解了女性因“孕事儿”而遭“就业歧视”的案由诉讼尴尬,也从法律层面上体现了对人格尊严的重视。

  如何保障怀孕女员工的劳动权益、劳动机会,避免遭到“就业歧视”,不仅关乎着女性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还关乎着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平等就业权纠纷”这个新案由在广东省的首次司法实践,给处理女性“就业歧视”案带来很大警示:只有在实践中不断细化法律法规条文,才能保护好女性公平就业的合法权益。


标签:就业权;就业歧视;诉讼;就业编辑:
Copyright © 1999-202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