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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交纵火案敲响公共安全警钟 案件匆匆告破引发质疑

发布时间:2014-08-02 17:51:30 来源: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舆情分析师 陈占立

  7月5日17时许,杭州一辆公交车途径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时,突然起火燃烧,造成30人受伤,当晚杭州警方初步锁定纵火嫌疑人系车内一烧成重伤的男子,并排除恐怖袭击的可能。随着调查的深入,8日凌晨,@平安杭州对外公布,该案告破,犯罪嫌疑人身份已确定。但网友对杭州警方在没有确认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和目的,仅在确认其身份的情况下就匆匆宣布案件告破,提出一定质疑。杭州公交这起无妄之灾再次引爆中国舆论同仇敌忾。舆论在谴责纵火者的恶劣行径的同时,从该案本身,延伸为对公共安全问题的关注;事发现场周围群众自发灭火救人之举也获媒体和网友点赞。

  纵火者的恶劣行径遭网友强烈谴责,同时恐慌情绪得到一定蔓延。在看完警方公布的车内监控视频后,都市快报摄影记者@陈中秋难以遏制愤怒之情,“坐在纵火嫌犯旁边的女士受伤最严重,全身92%烧伤。据她幸运逃脱的女儿讲述,当时很多细节让我震惊,现在看到这视频我真想宰了这畜生!”与此同时,恐慌情绪得到一定蔓延,如网友@贱贱的len写道,“我不是为了‘杭州这么好的城市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而伤感,我只是感觉很心痛,感觉我们的城市被你烧了,我爱的那些路被你蒙上这样恐怖的色彩。”

  杭州警方仅确认犯罪嫌疑人身份就宣布案件告破,遭网友质疑。如网友@巴萨卡质疑道,“动机?目的?什么都没,就说告破了?太草率了!”网友@汪汪猫咪也表示,“太简单了吧!犯罪动机、犯罪预备过程、有无同伙、嫌疑人精神鉴定等等都不知晓,怎么叫告破?”而@平安杭州“杭州公交车放火案件告破犯罪嫌疑人身份已确定”的公告所用“窜至”一词,也遭到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系教授@展江的批判,其微博称,“既然是犯罪嫌疑人,就不要用‘窜至’一类字眼。即使定罪了,也可以用中性词”。

  公共安全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此次杭州公交车纵火事故中,逃生通道的使用不便遭到媒体和公众诟病,如8日南方都市报刊文指出,“杭州公交车纵火案中,公交车逃生窗被指设计不合理,有逃生窗被栏杆挡住,妨碍逃生。”郑州晚报认为,“这不仅是杭州一地,也是全国各个地区都应去思索的命题。”京华时报发出呼吁,“杭州公交起火警示安保亟待升级。”新京报则奉劝道,“面对公交纵火,还是多学些自救常识,在危险到来的那一刻,掌握自救和互救的技能,往往是保命的必须……”

  事发现场周围群众自发灭火救人之举获得媒体与网友点赞。网友@马乾恒表示,“看到这种事情既难过又愤怒,但同时也感到欣慰,谢谢那些不顾车体爆炸、不顾自身安危、伸手相助的路人甲乙丙!”6日刊发的钱江晚报也写道,“灾难面前没有看客。给这些想都不想就冲上去救人的人们点赞。”浙江日报、杭州日报、青年时报等媒体评论也指出,“千钧一发之际,人性的光辉在街头闪耀。正因为这一双双有力的手,乘客才得以从大火中突围,正因为持续不断的爱心接力……伤者才能迅速得到救治”。

标签:公交车;纵火;案件;质疑编辑:沈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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