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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景区到购物中心 嘉善西塘扩展“先行赔付”制度

发布时间:2017-03-15 10:08:13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骆颖叶 嘉善县委报道组 张文燕

  去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嘉善西塘率先推行“先行赔付”制度,为游客在西塘旅游安上了“保险阀”。今年“3·15”,“先行赔付”从西塘扩展至嘉善,该制度入驻嘉善最大的综合性购物中心——嘉善万联太平洋购物中心,为商场构筑一道“放心消费”的安全防线。

  “顾客在商场购物遇到消费纠纷时,如不能妥善处理,将极大地影响顾客心情,对商场形象也是极大的损害,产生负面影响。”太平洋购物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发生消费纠纷时应如何妥善处理?“赔偿先付”应运而生。

  据了解,商场设立5万元的专项基金,与场所内的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消费者投诉赔偿先付协议,当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而消费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商场先行向消费者进行赔付,后向有关销售者、服务者进行追偿。

  为此,嘉善县市场监管局与嘉善万联太平洋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合作,在商场内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并派出一名工作人员与商场方指定的专人作为服务站的主要负责人,在商场醒目位置公示两人姓名、照片、联系方式等信息。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迅速响应。

  此外,该县市场监管局还在商场内开辟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公开处理消费纠纷的相关程序,对于消费者而言,处理消费纠纷更加快捷;而对于经营商户而言,企业可以实时查询与其有关的每件消费投诉的处理流程和处理结果,引导企业自律,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大量的日常消费纠纷走快速处理渠道,真正实现消费维权社会化。

标签:嘉善;消费;商场;编辑:沈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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