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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向基层派驻检察官 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监督

发布时间:2017-02-16 08:37:16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金春华 通讯员 鄢鸣 舒月

  浙江在线2月1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金春华 通讯员 鄢鸣 舒月)2月15日下午,龙泉市人民检察院与高速交警丽水支队五大队开展联合交通安全普法宣传行动。这是该院派驻高速交警丽水支队五大队检察官办公室于2月8日挂牌后的第一项正式活动。该办公室是我省首家派驻基层公安机关的检察官办公室,是我省检察机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一项创新。

  检察机关为何要在基层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官?这是强化其法律监督职能的需要。“刑事案件办理的核心在现场,前期取证、证据固定等工作是否合法、合规,会影响到案件的审查。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是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之一。”龙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熊旭红说,近期,最高检和省检察院作出了加强对基层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部署要求,该院率先进行了试点。

  龙泉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徐科敏认为,这项新制度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检察官的工作模式。她说:“我们以前办案多是在办公室审查案卷,发现问题才去补充调查。这时现场可能已受到破坏。提前介入后,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都会有所提高。”该院侦监科负责人林晶补充说,这在更大程度上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也将促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

  据悉,龙泉市检察院还将在该市的派出所试点检察官派驻工作,目前正在与龙泉市公安局积极协调,有望于近期在龙泉市区几个案件量较大的派出所进行集中挂牌派驻。

标签:基层编辑:沈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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