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干部选拔任用环节均可启动“放下”程序
绍兴完善选人用人全程监督
浙江在线7月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何苏鸣)某市级部门拟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人选考察对象李某某,在考察阶段被发现存在未经批准因私出国(境)的情况,经部门党组研究,按照“放下”办法规定,决定终止其选拔任用程序;某市级部门拟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人选考察对象卢某某,在讨论决定环节,因表决结果同意票数未超过应到会人员半数,按照“放下”办法规定,被终止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在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免不了会有执行干部工作政策规定不到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拟选拔任用人选存在影响使用问题等情况出现。在绍兴,对涉及这些问题的拟提任干部,有了统一的规范要求和处理流程:放下!
“少部分党员干部存在‘一旦启动提拔程序就不会被拿下’的错误认知,办法的出台,就是旗帜鲜明对这样的观念说不。”绍兴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2017年10月,当地出台《关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放下”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实现“放下”情形清单化和“放下”步骤程序化,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共“放下”干部29名。
记者了解到,绍兴的“放下”机制涵盖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公示等5个干部选拔任用环节,每个环节均列出了应启动“放下”程序的各种情形,共计32种,并相应由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作出暂缓或终止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决定。
“放下”,只是第一步。绍兴加强对“放下”干部的跟踪管理,经调查发现干部存在影响使用问题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组织处理,存在违纪违法等严重问题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今年4月,拟提任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人选柳某某,在公示阶段因信访举报查证属实,经研究,决定终止其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对“放下”的干部,当地也不“一棍子打死”。《办法》规定,对问题已查清、疑点已消除且不影响使用的,或因受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已满的,可根据需要重新启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通过‘放下’机制,我们将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带病提拔’‘带病提名’等问题,进一步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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