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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前宁波严查先涨价再促销等行为 网购八大事项要牢记

发布时间:2016-11-01 16:57:24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通讯员 宣文 记者 李华

  11月11日越来越近,“剁手党”们一个个摩拳擦掌,或提前备足资金,或搜寻锁定商品,为的只是那不久将至的“双十一”网购狂欢。

  按往常惯例,“双十一”之后的七至十天是投诉高发阶段。

  为此,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启动“网络交易监测专项行动”,即从10月20日至12月20日,重点对“双11”前、“双11”、“双12”三个网络集中促销时段(点)开展实时监测。

  本次行动的监测对象有三类:辖区第三方交易平台及经营类网站;前期下发核查淘宝、天猫、苏宁易购、国美、1号店、亚马逊等网络交易平台上的本地网店;各地掌握的其他网络经营主体。

  主要监测内容有:经营主体信息方面的,如网络主体是否按照法律规定“亮照亮标”经营,营业执照电子标识链接是否真实有效,公示的主体信息是否完整、准确、真实,有无伪造企业名称、冒用其他企业名称等情形;

  也有集中促销行为方面的:如是否对促销期限、方式和规则信息进行公示,是否客观真实反映成交量、成交额,是否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是否存在先涨价再促销、不退定金行为,是否履行产品质量承诺等。

  此外,还有商标侵权、销售不合格商品、虚假宣传及其他违法行为。

  “希望通过实施专项监测,发现一批网络交易突出问题,落地一批网络违法线索,查办一批网络违法案件,以此强化平台主体责任落实,规范网络经营行为,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宁波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双十一”网购有八大注意事项

  鉴于往年实情,宁波市消保委提前发出“双十一”消费警示:

  一要理性消费。不要被“优惠”“便宜”冲昏头脑,应尽可能事先对所购产品进行了解。

  二要选择正规的网络交易平台。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电商。

  三要注意了解并明确商家对于优惠活动的种种前置条件,而对于“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定金恕不退还”等不合理条款要坚决予以抵制。

  四要注意网络交易安全。不要在没有任何资质认证的网站下单,更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至私人帐户,以及通过发给付款链接页面以及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

  五特殊物品要考虑选择快递保价或购买运费险。

  六要先验货再签收。收货时应当场开箱查验,一旦发现商品有问题要立即联系商家并拒收商品。

  七要注意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时间期限,但有四大类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一是消费者定制的商品;二是鲜活易腐的商品;三是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是交付的报纸、期刊。

  八要注意保留消费凭证。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发货/送货单等,以便出现纠纷时及时有效维权。

标签:双十一 宁波编辑:沈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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