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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检法联合向“老赖”发出“最严通牒”

发布时间:2017-04-05 14:19:40 来源: 绍兴晚报 首席记者 钱峰 通讯员 单巡天

  昨天,记者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我市公检法三家单位联合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老赖”发出“最严通牒”:从4月5日开始,“老赖”必须在10日内向各执行法院如实报告财产情况,在一个月内主动履行,如果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最高将获刑7年。

  这份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的“最严通牒”就是《关于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及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的通告》。通告对于“在我市两级法院立案执行而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的,给出了10天倒计时。也就是说在4月15日前,这部分“老赖”应主动向各执行法院如实报告,并同时提供相应的财产权属证明、财务会计凭证等证明材料,否则执行法院将依法予以拘留或罚款,再视其情形,进行搜查和强制审计。

  凡是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通告》责令其在通告发布后一个月内,也就是在5月5日前主动履行,否则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到了时限,被执行人仍不主动申报财产或不主动履行怎么办?“我们将穷尽一切手段进一步压缩老赖逃避空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仲飞表示。

  除了为人们所熟悉的媒体平台“晒”“老赖”以外,此次通告对“老赖”的高消费限制进行了“提升”,像买房、买车、旅游度假就不用想了,连被执行人坐高铁、动车,以及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都将受到严重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告》不仅限制被执行人出国出境,而且将“限制出境”的范围进一步加大,“凡是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及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及影响义务履行人有护照的,一律限制出境。”

  《通告》公布了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举报热线:0575-88581110,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和经营行为,为建设诚信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共同努力。

标签:执行 行人 编辑:沈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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