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宁波分校真的要来了 快来看看最新动向
由于历史原因,宁波高等教育基础相对薄弱,至今没有高水平大学布局,与宁波的城市经济实力和地位明显不匹配,成为制约宁波经济社会可持续提升发展的重要瓶颈。
很快,宁波补足这一缺憾!9月底,浙江大学宁波校区(筹)召开筹备会议,宣布了相关领导任命。上月,浙江大学宁波校区(筹)在宁波举行了第一次扩大会议,各项工作紧锣密鼓的进行,可以说一个全新的浙江大学宁波校区呼之欲出!
根据宁波相关媒体报道,2016年,浙江大学与宁波市人民政府签订第二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共建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包括转型提升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迁建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新建浙江大学宁波研究院、浙江大学宁波国际合作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建成后的浙江大学宁波校区总占地将达到1650亩。
但浙大宁波分校如何办,怎么招生,一直是个谜。本月,一个全新的微信公众号揭开了浙江大学宁波校区神秘面纱。
这个微信公众号的认证主体为浙江大学,名称即为浙江大学宁波校区,功能为发布浙江大学宁波校区的相关信息,从本月24日开始,陆续发布了多条信息,多为软件学院、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招生以及开学典礼等信息。
根据官方微信发布,对于浙江大学宁波校区,我们可以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学校领导
浙江大学宁波校区筹委会主任由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之江实验室(很牛的一个机构,相关信息可以自己去百度)主任朱世强,浙江大学校长助理胡征宇任执行主任,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院长金伟良任常务副主任,费英勤、卜佳俊、杨灿军三人任副主任。牛牛查了一下,费英勤是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党委书记,卜佳俊、杨灿军分别是浙大软件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的常委副院长、副院长。这个配置可谓相当豪华。
宁波校区
宁波校区(筹)依托浙江大学优质办学资源,立足宁波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区域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校区建设初期规划包括浙江大学宁波研究院、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和浙江大学宁波国际合作学院等科研教学单位,校区统筹浙江大学在甬的各类机构和资源,力争建设成为一个开放、共享、共赢的平台型校园,按照新的体制机制运作,校区内各个“单体”既按照浙江大学的标准实行统一管理,又按照各自的办学定位和资源禀赋特色发展,快速提升办学水平。
宁波校区(筹)建设包括“四大任务”:
建成浙江大学在宁波相对完整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产学研成果转化体系;
建设若干个一流学科,为浙江大学建成世界一流大学“做增量”、“添亮点”;
进一步提升宁波理工学院和软件学院的办学水平;
面向宁波,服务、支撑和引领宁波经济社会发展。
校区未来以发展研究生和留学生教育为主,预计到2020年,在校研究生规模达到1500人左右,远期达到4000人左右;在校本科生规模控制在10000人以内。
脚踏宁波大地,背靠浙大母体。宁波校区(筹)将传承“名城名校”合作的优势,助推宁波“名城名都”建设和浙江大学“双一流”建设,朝着建成与世界一流大学相称的高水平、研究型、国际化校区的目标而不懈努力。
筹委会第一次会议
10月13日下午,浙大宁波校区筹委会在宁波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筹委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筹委会各工作组副组长、其他工作人员,宁波理工学院党政办主任等列席会议。会议由筹委会常务副主任、宁波理工学院院长金伟良主持。
关于筹委会下一步的工作,朱世强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是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全力以赴,加速推进校区建设,做到两个坚持,即坚持高标准、高水平建设宁波校区,建设与浙江大学地位相称的高水平科学研究、高水平人才培养、高水平地方服务、高水平国际合作、高水平校区管理的宁波校区;坚持立足宁波建设宁波校区;
二是要充分发挥校区内宁波理工学院、软件学院等办学主体的作用,真正朝着融合发展,一体化方向发展;
三是要充分借助浙大母体的作用,创新思维,走出一条联合办学科的新路,充分挖掘浙大人才溢出的潜力,同时积极争取省教育厅的支持;
四是要建立与地方更加紧密地联动发展机制,一方面争取地方政府出台保障校区发展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要深度参与、强力支撑宁波的经济社会发展;
五是要抓紧推进宁波研究院建设工作,重点建设的学科要控制数量,突出重点,宜少不宜多,在明确重点建设学科(方向)的基础上,抓紧引进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同时宁波研究院要在人才管理机制、科研组织方式等方面进行创新;
六是软件学院要将提升宁波校区研究生整体影响力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通过扩大宣传,搭建服务地方平台等方式,提升自身“造血功能”,提高社会服务能力。
关于筹委会的领导机制与工作机制问题,朱世强强调,校区筹委会代表学校统筹领导宁波校区内各项事务,以后学校在宁波地区的各类资源也要逐步共享、融合,宁波理工学院、软件学院首先要积极参与并融合到校区建设的工作中来,他同时希望筹委会建立健全例会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工作计划制订和核销制度等,不断朝着机制化、规范化的方向努力。
最后,朱世强希望筹委会全体工作人员能围绕校区发展中的问题,主动思考,献计献策,筹委会将适时召开务虚会进行讨论、交流。会上,校长助理、筹委会执行主任胡征宇通报了校区进展情况并布置了筹委会近期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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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的“校区”、“分校”以及“独立学院”间都有哪些差异?
“校区”亦有别
各高校“校区”(又称“分校区”)大多是指与“本部(主校区)”除地理区位不同外其余方面皆保持一致的“本校分部”,即“分部不分校”,在各方面都直接受统一领导,学科专业也互不冲突,不存在独立运行的状况,除就学位置外其余待遇与本部的学生一致。
例如,复旦大学在上海主要分为邯郸路校区(本部)、江湾校区、枫林校区、张江校区,四个校区的学生除就学位置外待遇一致。
类似的例子还有四川大学的望江校区(本部)、华西校区和江安校区,以及中山大学的南校区(本部)、北校区、东校区和珠海校区等,“校区”的毕业生与本部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一般情况下,大学的“校区”没有独立招生的权力,其生源主要依靠校本部统招,再根据专业和年级分配到各个校区,因而生源质量有所保证。
“校区”独立招生的例子也有。
官方资料显示,1985年,经原航天工业部批准,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分校成立,2002年正式更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即哈工大威海校区。不过,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分设不同代码,考生填报志愿时需分别填报,分别录取,但两校毕业生均颁发相同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此外,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和大连理工大学也分别有独立的招生院校代码,招生时分别录取,但是两个校区都颁发相同的大连理工大学毕业证书。
部分“分校”为本部与地方政府合办
“分校”和“校区”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唯一的区分标准。但一般而言,与“校区”相比,“分校”大多是与“本校”在教学管理方面相独立的办学机构。
据天津日报报业集团下属《城市快报》报道,“分校”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一是大学合并潮的产物。主要是将专业性较强的大学与有实力的综合性大学合并,进行合并的学校在合并前地理位置并不重叠或临近,合并后就转化为了实际上的“类分校区”(部)。一些院校经过资源重组往往会把相近的专业放在一个“分部”,此类合并学校的“分校”一般独立性较强,在招生以及学制、行政管理方面都拥有极大的自主权。
例如,2000年,北京医科大学与北京大学进行了合并,成为了北京大学医学部,北大医学部独立于北京大学进行招生,学生需于大一、大二进入北京大学本部学习基础公共课程之后,方能转入北大医学部进行专业深造,然而在学制、学位的转化方面都应按照医学部的要求执行。
二是由学校本部与地方政府合作开办的“分校”。例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原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教育园区)即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举办、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和大部分“校区”不同,通常情况下,“分校”的招生工作基本独立于校本部,通常在招录分数线上也要低于本部。
例如,独立招生的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录取分数线较东北大学低,两者毕业证书亦有不同。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就业处副处长李晓明2016年6月表示,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是由东北大学统一颁发的,证书上面的章、钢印、校长签名和东北大学总校一样,证书内芯的文字表述与总校稍有不同,文字在“专业”前注有“秦皇岛分校XX专业”字样。
有的“分校”实质为独立学院
至于独立学院,指的是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据《人民日报》2011年7月报道,独立学院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我国独立学院产生于1999年,以浙江大学与杭州市联合创办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为标志。独立学院的概念被正式确立,始于2003年的教育部8号文件。
根据华东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师朱军文2004年所发论文《新制独立学院概念及其本质特征:基于产权的分析》,新制独立学院主要分为民办高校挂靠公立高校、公立高校与企业共同投资创办、公立高校与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共同设立、公立大专、中专学校升格、公立高校与地方政府共同创建等办法。
判断独立学院的一个简易方法是通过其名称。例如,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南开大学滨海学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等,可见其命名结构大多是“xx大学xx学院”。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院校虽名为“xx大学xx分校”,但是其实质仍为独立学院。
21世纪初,广东省珠海市先后引进了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与吉林大学等国内高校进驻当地办学,三家高校在珠校区都为独立学院。
以上述3所院校为例,其中,北师大珠海分校与北理工珠海学院为两校与珠海市政府合办,吉大珠海分校为校方与珠海市华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办学,即所谓的“名校办民校”,这也是国内独立学院的普遍做法。
他们在代码、招生批次、录取分数、办学水平上都与母体高校有质的不同。例如,北师大珠海分校的代码为“13177”,北师大的代码为“10027”;北理工珠海学院的代码为“13675”,而北理工的代码为“10007”。不过,北师大珠海分校官网“学校概况”等栏目未提及其独立学院性质,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显示其办学性质为独立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官网则称,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是由吉林大学与珠海市华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在吉林大学珠海校区合作建设的独立学院。
至于未来的浙江大学宁波校区到底是怎么样的模式,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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