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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个药品纳入浙江第二轮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谈判范围

发布时间:2017-12-07 09:24:21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张冰

  浙江在线12月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张冰)日前,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发布公告,邀请相关厂家参加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谈判。

  公告中提到,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的重要精神,按照全省医保改革“三突破”要求,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负担,经卫生计生部门和部分权威医疗机构推荐、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咨询专家小组论证,并报浙江省医保改革“三突破”领导小组同意,浙江决定将35个药品纳入浙江第二轮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谈判范围。

  这35个药品中,有8个是续约谈判药品,其余27个均为新增谈判药品。记者发现,新增谈判药品当中,部分是近期新上市的药品。这些新增谈判药品一旦纳入医保目录,哪些患者可能将从中受益?

  例如,索磷布韦(商品名索华迪),丙肝口服药,一周之前刚刚宣布在中国上市;伊布替尼(商品名:亿珂)一个月前在中国上市,是用于治疗两种血液肿瘤的新型治疗药物。

  又如,阿达木单抗(商品名:修美乐)在全国范围内已拥有2个适应症,分别为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在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将该药品纳入医保目录,强直患者每年交20元参保,药品可报销70%。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在公告中提到,此次邀请参加谈判的对象,是35个药品的生产厂家。受邀范围内有意参加谈判的生产厂家,需要在12月6日17:00前与浙江省人力社保厅进行电话确认,并填写谈判工作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省人力社保厅医疗保险处。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主动放弃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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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闻+

  浙江率先将15种大病特殊药品纳入保障范围,到2016年底,全省28.5万名大病患者累计报销金额达15.8亿元。

  今年下半年,人社部印发《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将36种谈判药品纳入了医保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并同步确定了这些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今年9月1日起,国家通过谈判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36种药品,统一纳入浙江省医保乙类药品管理。


标签:药品;医保编辑:沈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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