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江金融港湾这一年 金融服务浙江实体经济风生水起
浙江在线12月2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袁华明)2016年12月26日,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推进会在杭州举行,会上发布了钱塘江金融港湾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规划建设钱塘江金融港湾,是浙江推动金融创新发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战略举措。
时光荏苒,转眼一年过去了。这一年,钱塘江金融港湾的高端金融要素实现快速集聚,在服务浙江实体经济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钱塘江畔金融潮起
“钱塘江姓钱,寓意财富滚滚。”
确实,在钱塘江畔已经集聚起了大量高端金融要素,数量众多的金融机构也纷纷入驻钱塘江两岸,成为新的金融高地。更为重要的是,在服务浙江实体经济、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方面,浙江金融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十天前,在以“新金融、新科技、新业态、大湾区”为主题首届钱塘江论坛上杭州提出将打造“国际金融科技中心”。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根本任务,新金融新科技则增强了服务的本领。我省也对金融发展的方向已经明确:大胆创新新金融的技术路径,推动互联网技术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智慧金融的转变,始终坚守新金融发展的实体路线,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积极发展普惠金融。
数据显示,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以来,我省金融业发展稳中有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精准保障得到加强。金融业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增加值由2010年的2284亿元增至2016年的3051亿元,今年前三季度为2403亿元,占服务业比重达12.6%,占地区生产总值的6.5%,同比增速高于全国0.9个百分点。前三季度,贷款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制造业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余额占比分别达23.7%、34.3%和36.4%,中长期贷款余额占比提高到51.6%,均位居全国前列。直接融资进一步发展,前三季度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公司债和企业债3097亿元,上市公司股权融资1108亿元。
一年前发布的钱塘江金融港湾发展规划正在一步步变为现实,金融业集聚效应更加明显。在建设大湾区的今天,大湾区已经成为承载浙江打造中国金融新高地的主战场。目前,浙江正在加快建设钱塘江金融港湾、金融特色小镇、国际新金融服务枢纽等战略平台,努力打造以新金融为主体的现代金融高地。浙江提出,力争到2020年,钱塘江金融港湾将成为全国最重要的金融集聚区之一,金融业总收入超过1.6万亿元,新金融占比超过30%。
勇立金融改革潮头
这一年来,对浙江金融而言,获得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今年6月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我省湖州、衢州获批成为全国首批试点。根据国务院和相关部委的文件精神,我省积极制定行动计划,编制绿色项目清单、绿色金融政策清单和产品服务清单。
而在11月7日的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总理点名表扬了台州小微金改。自2015年12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设浙江省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以来,台州把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小微企业作为改革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取得系列改革成果。金改以来,台州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倾斜,推进全市大部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总行或省行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试点行。“目前,台州共设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301家、社区银行99家,80%以上的新设机构集中在县级以下。”台州银监分局负责人介绍。
此外,温州金改五年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在人民银行和省政府组织开展专家组评估中获得高度评价,宁波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等各项金融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除了获批试点的区域金融改革之外,我省还不断改革体制机制,在推动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方面,出台了“凤凰行动”计划。省政府出台专门行动计划,召开推进工作大会,加大政策支持和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全面推进企业股改培育工程、上市公司倍增计划、并购重组行动和绍兴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截至10月末,境内外上市公司新增84家,累计达494家,总市值达8.5万亿元。其中,境内新增76家,占全国20%。境内上市公司实施并购投资1075亿元。“新三板”和省股交中心挂牌企业分别达1040家和4751家。
拦住金融风险之潮
钱塘江潮水奔腾不息,但因为千百年来两岸不断夯实坚固的江塘,所以两岸居民既能观看气势宏伟的大潮,又不至于遭受大潮侵袭。
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我省积极去杠杆,不良连续降低。10月末全省不良贷款余额1609亿元,比年初减少168亿元,不良率1.81%,比年初下降0.36个百分点。2012年以来,全省已处置不良贷款处置7966亿元,其中今年前三季度处置1340亿元。建立全省金融风险分析预警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打击逃废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涉金融领域失信企业治理、私募投资基金规范管理等专项行动。
在今年召开的全省金融工作会议上,“天罗地网”四个字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我省正在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风险“天罗地网”监测防控机制,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网格化管理,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加快建设全面覆盖所有持牌机构、非持牌机构以及乱办金融、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活动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就在不久前,浙江省金融办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与《浙江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
《实施办法》鼓励网贷机构加强与保险公司的业务合作,并要求机构根据对出借人、借款人的风险评估结果实行分级管理。《备案细则》除明确了对新设立以及已经设立的网贷机构进行备案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外,还提出了存管属地化,对于已签订资金存管协议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平台,给出了1年的时间更换存管银行。
在推进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的过程中,浙江一直非常重视防控金融风险,让浙江金融既能润泽实业之田,又能做到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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