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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练就铁军,看杭州上城区纪委区监委如何捉出“硕鼠”

发布时间:2018-02-17 10:14:13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丁谨之 朱诗意

  浙江在线2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丁谨之 朱诗意 通讯员 颜新文 田晶)1+1>2,指的是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通过多举措促进人员全融合,形成更强的反腐合力;

  1+1=1,指的是转隶人员和原纪委人员,在改革后全融合为一支队伍,不分彼此。

  2017年6月5日上午9:30,上城区纪委区监委办理的全国首例监察留置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判。案件办理中,刚刚完成组建的纪检监察队伍得到充分锻炼,探索最佳融合方式。但这一切只是开始。

  新案件 新机遇

  “我们不能躺在功劳簿上睡大觉。首案备受上级关注,可以说是得到了‘特殊照顾’,今后,不可能在每个案子中都有这样的机会。而且,首案是我们全部业务骨干压上去办一件案子,这种模式以后不可能是常态。只有探索实现从‘大兵团’作战到‘小分队’突击,那才表明我们的队伍真的历练到位、融合到位。”

  上城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金晓东在首案总结会上的发言,被许多与会干部记录在笔记本上。这其中,也包括汪坚。2013年2月从区检察院调入区纪委的汪坚,2017年起担任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监委挂牌后我们进行了机构整合,三室来了3名转隶的80后,在室里,我是工作年限最长的纪检监察干部了。”新岗位、新使命让汪坚有了新的责任和担当,想得最多的是自己的部门能不能当好善于突击的“小分队”。

  梳理一条看似没有价值的旧线索时,三室的同志发现了“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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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上城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金晓东听取办案同志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罗天佑,转隶前是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科副科长,曾被评为杭州市检察系统优秀侦查员;马超,3年前从区法院调入区纪委,一直是办案主力。凭着职业敏锐,他们从这条线索中发现了可能涉嫌贪污罪的问题。

  经过多条线查询和数百次的数据比对,上城区建设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骆云森(已退休),原办公室主任潘薇娜进入他们的视野。

  “可能两个人都要留置,估计比首案更难,你们室5个人不够吧,要不我给你派援兵?”听到汪坚提出由自己一个室独立承担办案任务,金晓东有些不放心。

  骆云森退休前是区管正职领导干部,担任局“一把手”十余年,潘薇娜则是法律院校毕业,具备一定专业知识,两人涉嫌贪污的数额大、笔数多,且时间跨度长,作案手段隐蔽,又有情人关系,存在“攻守同盟”。从以往的经验看,这肯定是块“硬骨头”。

  “金书记,您放心,就我们5个人。”

  低头思考了一会,金晓东同意了。他明白,要真正提高队伍战斗力,就必须给同志们提供磨练的机会,也只有通过一次次高强度的办案,人员融合、工作磨合、力量整合等目标才能实现。

  独立办案 完成多个“首次”

  在没有省市纪委监委指导、没有兄弟科室同志支援的前提下,“小分队”独立办案,真正的挑战才刚刚开始。

  7月27日,正式立案,次日,对二人采取留置措施,此案中,潘薇娜成为杭州市县两级监委第一个女性被留置人员。

  这起案件和首案有着很大不同。首案中,由于余建军本人对贪污事实供认不讳,顺着他的口供取证还比较顺利;而这起案件,二人归案前已有心理准备,潘薇娜甚至还伪造了证据材料,面对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二人避重就轻,含糊其辞,很长一段时间不肯如实交代。

  要将本案办好,必须要有更巧妙的审讯策略和更完备的旁证体系。同时,由于余建军不是党员,对他的调查只有监察调查程序,并无党纪审查程序。而骆云森和潘薇娜都是党员,所以本案成了上城区纪委监委首次以纪法衔接的方式办理案件。

  根据每个人的特长,汪坚将三室的5位同志分为谈话组、外调组、材料组,并设置专人保障办案安全。“因为每个组至少要两人,所以我们就让能力强的同志同时兼两组任务,工作量确实比预想得大。”

  在两个多月的办案周期内,三室的同志放弃周末休息,全身心扑在案件上。

  转隶干部林嘉生病感冒,却长期就着矿泉水服药,最严重的几天也只是去附近医院挂一下盐水。“我不能回家,一共只有5个人,我走了就少了20%的力量。”

  马超的女儿年纪尚幼,因爸爸长期加班办案,在玩乐时不慎摔伤。汪坚要求马超必须回家照顾女儿,没想到短短两小时后,马超打了个转就又来到了办案点。

  通过这起案件的办理,新老同志间不仅仅是赞赏对方的工作能力,更是钦佩彼此的敬业精神。“看着大家越来越默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汪坚说。

  克服重重困难,胜利曙光初现。两个月的办案时间,这支“小分队”共询问证人29人,制作讯问、询问笔录70余份,走访20余家银行及有关单位,调取了大量银行流水账、房产档案、合同、账册、协议、文件,形成书证近1000页。通过扎实的调查取证工作,将骆云森、潘薇娜违纪违法的事实精确呈现出来。

  9月22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骆云森作出开除党籍处分决定;9月25日,经潘薇娜所在党组织研究决定,对其作出开除党籍处分决定;9月28日,本案正式移送司法,纪在法前、先处后移的原则得到充分体现。

  金晓东说,在此案办理过程中,区纪委监委创造性地综合运用党纪、监察、司法、行政职权,在认定犯罪数额200余万元的同时,为国家挽回因违纪、不正当公务行为而产生的经济损失高达2000余万元。

  信任队伍 应对挑战

  “去年我们自办案件比上年度增长6.3倍,平均办案用时却只有前几年的一半左右。”高质量、高效率,是金晓东对监察体制改革后办案模式的切身体会。

  在汪坚带领第三室办理骆云森案件的同时,另一起贪污、滥用职权案的查处工作,在第二室同时启动。

  2017年初,上城区十三湾巷被列入征迁范围。征迁项目涉及大额国有财产使用,又聚焦群众民生,向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重点。

  6月,上城区清波街道纪工委在对十三湾巷征迁项目的监督检查中发现了多处异常:有的征迁户竟然说不出自家房子的位置,有的测绘数据与房屋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所有的反常,都指向了退休多年、曾任区建设局房证管理科科长的吴宜夫。

  “本案客观性证据比较到位,相关房产资料和吴宜夫审批时的材料都已调取到案,所以,经委领导研究决定,我们大胆尝试以非留置模式办理本案。”负责本案查处工作的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谢岚说。

  “改革试点,就是要多一些尝试,我们不能只积累留置办案经验。”历经多次磨练后,金晓东对自己的队伍充分信任。

  这是上城区监委第一次探索以非留置模式办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案件。不采用留置措施,可以节约监管成本,但也增加了翻供、串供的风险,让案件更具不确定性。由于此案时间跨度长,有的书证档案材料已经难以查找,有的证人已经离开杭州甚至已经去世,更增加了取证难度。

  领受任务后,谢岚带领二室的5位同志共调取100余份书证,询问数10名证人,确保案件方向不跑偏、质量不松动。

  与此同时,队伍深度融合,能力进一步提升。“我们室一共5人,除我外,还有原纪检干部罗芳鸿,转隶干部彭伟、陈林拓,新录用公务员王哲莹。办案中,我有意进行人员‘混搭’,让每个同志都能发挥特长,也让大家团结一心。”谢岚说。

  9月26日,此案正式办结,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事先请检察院介入,让办案检察官充分掌握案情和吴宜夫的犯罪事实。移送当天,我们一作出对吴宜夫开除党籍的决定,就由检察院对其依法逮捕,送看守所羁押,整个过程前后不到一天。”在金晓东看来,吴宜夫案是快办快结快移的成功典范。

  “全面从严治党将进一步向纵深发展,监察体制改革也将进一步深化,我们肩头的使命越来越重大了。”金晓东坚信,只要有这支过硬的队伍,区纪委监委就一定能履行好党纪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

标签:监察;反腐编辑:俞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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