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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0个省级部门和单位联合推进这项改革 为什么?

发布时间:2017-08-25 08:28:07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方臻子

  浙江在线8月2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方臻子)近日,浙江省建设厅联合省发改、档案、公安、财政、国土、人防、数据管理中心、测绘与地理信息、物价和气象等10个省级部门和单位,全面推进建筑工程“竣工测验合一”改革,开创全国先河。

  “竣工测验合一”改革,为什么改?要怎么改?将带来哪些质的飞跃?本报记者专访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

  改革呼声强烈

  建筑工程进入竣工阶段,就要验收了。验收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质量验收;二是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的竣工核实验收。“竣工测验合一”改革,针对的就是竣工核实验收。

  目前,法定的竣工核实验收事项有规划核实验收、消防竣工验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和用地复核验收等。此外,一些地方绿化、交警等部门也参与了竣工核实验收工作。

  “这些事项涉及部门多、程序复杂,有时部门之间的要求还相互矛盾。”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比如,对于同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总面积与所有业主房产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总和时常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群众对此感到非常疑惑,就是因为规划容积率核算中的建筑面积计算口径与房产测量规范中建筑面积的计算口径存在明显差异造成的,其根源就是部门分割。

  同时,这些事项大多需要进行竣工测绘,由于各部门标准不统一,需要委托不同的机构进行测绘,存在着部门垄断、重复测绘等问题。从而导致行政监管效率仍然偏低,群众和企业办事不便,改革呼声很大。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推动下,通过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减少了许多可有可无的管理环节。上半年,我省通过施工图联审改革,实现了施工图审查‘多审合一’,为“竣工测验合一”提供了技术可行性。”这名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多部门合力,向“竣工测验合一”这块硬骨头发起挑战。

  新的顶层设计

  “竣工测验合一”改革,涉及竣工测绘等中介服务整合和相关部门办理流程整合等多个方面,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环节,重新进行了顶层设计。

  改革以“统一标准、联合测绘,以测带核、核审分离,多验整合、依法监管”为主要思路,具体做法是由测绘、检测评估等中介机构,对竣工验收必要的数据进行联合测绘和专业检测评估,有关部门依据中介服务技术成果办理竣工核实验收手续,尽量减少竣工核实验收前置环节的现场核验直至“零现场”。简单说,就是中介机构出报告,相关部门办手续。

  “改革的目标体现在四个具体方面。”这名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是全面建立协调统一的建筑工程竣工联测联核标准体系;二是培育一支建筑工程竣工综合联测联核队伍;三是全面建立由一个或多个机构联测联核、各部门依据职权分工监管的竣工核实验收监管体制;四是全面推行基于全省政务云建筑工程竣工测绘电子图数据库的网上办理和数据共享。

  “重点是继续做好四个‘整合’和四个“一”的文章,即整合技术标准,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整合服务机构,实现一个机构干到底;整合管理数据,实现一套数据用到底;整合办事流程,实现一张网络办到底。”他说,目标是到 2017 年底,基本实现建筑工程竣工核实验收事项“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

  改革将大幅提升竣工核实验收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他说:“办理规划核实、土地复验、消防验收和防雷装置验收四项核实验收事项合计法定办理时限为 80 个工作日,改革后通过一网受理、测验合一和网上联办依法依规进行建设的项目至少可以缩短四分之三的办理时间,一般情况下还可以实现‘零上门’。同时,可以解决现行多部门多头测绘、重复测绘的问题,实现竣工阶段的‘多测合一’。”

  转向宏观管理

  改革抓住了“中介机构”这个“牛鼻子”。可能有人会问:让中介机构去现场,会比“自己人”去现场更可靠、放心吗?

  “是的。”该负责人解释说,竣工核实验收的实质,一方面是对建成后的工程实体与经依法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方案是否一致进行比对复核,一致的通过验收,不一致的依法处理;另一方面,要对建筑工程配建的专项设施的性能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核验。

  他说,现行的做法是,由相关部门派出工作人员到建筑工程现场进行察看,判断建成的实体工程是否符合部门审批要求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定。不仅因多部门、多次现场核验,导致的办理程序繁琐复杂。而且这种主要靠肉眼观察和手工操作的核验方式,不仅其核验数据的准确性与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专业仪器得出的专业结果无法相提并论,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主观随意性。

  他表示,改革后,不仅可以发挥专业机构、人员、仪器的技术优势,而且现场核实比对的技术责任就明确落实到测绘等中介服务机构及技术人员,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就可以依法追究有关中介服务机构及技术人员的法律责任。

  现场核查与行政决策相分离,中介机构与主管部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有利于保障建筑工程竣工核实验收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这也将推进相关部门建筑工程竣工环节监管方式的转变,从直接组织建筑工程现场验收的微观管理,转向制定验收规则、强化中介服务监管的宏观管理,责任落实、权力透明。

  “让诚实守信、注重严格管理的建设单位建造的建筑工程项目在竣工核实验收环节畅通无阻,让违规建设的无处遁形。”

标签:改革;单位;部门;省级编辑:沈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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