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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南站猥亵女童案”四个舆情特点

发布时间:2017-08-25 08:34:58 来源:人民网-舆情频道 潘小佳 曲晓程

  8月12日20时46分,认证为“作家陈岚”的微博用户发布一条网民反映的在南京南站候车室当众猥亵小女孩的微博,微博迅速引起网民关注。截至17日16时,该微博已被转发14万次,点赞达15万次。

  8月13日8时18分,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车站派出所的官方微博@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所发布转发@作家陈岚的微博称,已安排人员开展相关调查。并于当日晚间17时38分重申对此次事件的重视。8月14日12时09分,其发布微博表示已找到相关人员,调查工作正在开展,并呼吁广大网民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8月15日11时27分,南京南车站派出所在官方微博回应,已将嫌疑人段某某(男,18岁)抓获,对其依法刑事拘留,并证实女童为段某某父母的养女。目前,女童已随养父回家,涉事男子承认实施违法行为。

  @江宁公安在线也在微博中跟进此次事件进展,对@差评君发布的“人肉”搜索辟谣进行官方回应,并就网民关心的问题:“养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猥亵儿童案件是否为自诉案件不告不理;猥亵儿童罪是否在8岁以上有相关法律规定从轻、自诉、不告不理等情节;嫌疑人的有关法律责任是否会因年龄、与受害人关系等方面进行法律层面的回应。并呼吁不要扩散未成年人隐私、也不要以讹传讹、让无辜人员“躺着中枪”、肆意歪曲法律。

  从传播趋势来看,南京猥亵女童的传播热度出现了两次高峰,8月14日12时左右根据警方通报,已将涉事男子抓获;8月15日12时左右南京警方证实女童身份。此事件的一波三折汇聚多个舆论敏感点,根据舆情反馈,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人肉”搜索中伤无辜, 网络暴力威胁人身安全

  8月14日,一篇自媒体文章《如果没在媒体工作 我这辈子都洗不清猥亵女童罪名》被广泛转发,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的李炳鑫,因长相与猥亵女童男子相似,被“校友”“人肉”出来曝光姓名学校,目前转发该条谣言的微博长号@古风同志已被禁言30天。文中李炳鑫声称自己“坐在家里就被从天而降的锅砸了”。从该事件72小时的“关键词云”图中可以看出,原本与事件并无关系的“李炳鑫”却成为了被提及频次最高的词语之一。

  界面新闻评论以《不是“李炳鑫”的我们如何自证清白?》为题,反问“当充满敌意和戾气的‘键盘侠’们在逐渐毁掉互联网曾经许诺的崇高理想时,不是李炳鑫的我们,躺了枪会清白吗?”评论员认为李炳鑫被网络暴力的“误伤”是“后事实”“后真相”时代的特点,“网民更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真正的真相和追问已经不重要了。”

  在每一起敏感的热点事件中,都包含着数个社会痛点,对于易于接收碎片化信息的网民可能无暇落实真相便按下了推波助澜的“转发键”。放弃了对真相的追问,懒于在完整语境下对事件进行整体了解,也就不难理解网络空间有时为什么会充斥偏激、宣泄甚至话语暴力。

  此次事件引发的网络暴力不仅在所谓的“捍卫正义”的过程中错伤了无辜,也在“反正义”的畸形视角下恶意中伤了秩序维护者。

  8月15日上午,最早发布南京南站女童遭猥亵事件的@作家陈岚发布微博称,其个人信息及家庭住址被曝光在网上,同时在私信留言中收到的死亡威胁高达2000余条。据央广网的报道,她已经报警。人民网8月16日文章《“猥亵女孩”事件引发的网络“凶器”应警惕》表示,无论这些言论和行为出于怎么的目的、持怎样的观点,但无一例外都过了火,最终升级为具有破坏性的网络暴力。

  二、再次引发对猥亵、性侵儿童 相关法律的讨论

  2017上半年发生多起女童遭性侵事件,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发布的《女童保护2016年性侵儿童案件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16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性侵儿童的案件433起,平均每天曝光1.21起。遭遇性侵的女童人数占九成,但性侵男童的案件因具有隐蔽性,现状同样不可忽视。

  微信公众号“人民法院报”发布文章,称性侵儿童如今已成世界性难题,各国对儿童性侵案的相关法律都相当严苛,我国目前在立法领域对性侵儿童的犯罪的关注也越来越多。文章认为,对于性侵儿童问题,司法领域面临最大的难题是在司法审判中存在认定困难。

  《检察日报》和微博@江宁公安在线都对该起事件进行了问答模式的解读,从检察官、警方的角度来向公众普及猥亵、性侵儿童案件的法律和司法知识。澎湃新闻等媒体则普及有关猥亵儿童的相关刑法规定。据澎湃新闻报道,刑法修正案(九)对猥亵儿童犯罪新增了“其他恶劣情节”的规定,被采访律师表示,“恶劣情节”实际上包括了“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的情形,而此次南京猥亵女童案就发生在车站这个公共场所。

  三、收养关系助推舆论升温, 熟人性侵屡见不鲜

  特殊的家庭背景和家庭成员作案的隐患性,再次激起舆论的热议。

  《报告》显示,在2016年公开报道的433起性侵儿童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有300起,占总案件的69.28%。犯罪嫌疑人利用熟人身份,更容易接近受害者并取得受害者信任,再加上自身力量及身份地位等优势,使得性侵案件更易发生。

  同时,《报告》还显示,家庭监护是保护儿童安全的最重要方式,但有些性侵儿童的恶性案件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往往具有长期性和隐蔽性。目前,家庭成员的性侵案件情况也更为复杂,涉及到受害儿童的抚养、亲人伦理等问题,受害人往往更难以维权,亟待法律和政策保障方面的完善。

  四、反思儿童性教育缺失, 应避免“不知情”的伤害

  据网民描述的事件细节,男子对女童做出不雅举动时,女孩一直在低头玩手机,没有反抗。一些关注儿童性教育的自媒体猜测,“一是不敢反抗,二是不懂这是侵犯,所以没有反抗。”《报告》显示,近九成儿童没有上过防性侵课,7.17%的儿童有过或经常遭遇未经本人或家长同意被碰触隐私部位,存在被性侵的风险;被问及“未经同意被碰触隐私部位是否知道如何应对”时,30.48%的儿童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7月9日下午,南京一名十岁女孩在书店看书时,被七旬老汉连续猥亵三次竟丝毫不反抗,因为女孩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6年,全国法院审理的性侵儿童案件达10782起,平均每天审理的案件就超过7件;也就是说,至少每天有超过7名儿童被伤害。澎湃新闻和《参考消息》分别发出了《中国性教育需反思》和《“性教育”缺失的代价已够大了》的评论文章,呼吁家长和社会关注儿童防性侵教育。中国青年网认为“公众对于‘猥亵儿童’的概念并不清晰,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的性保护、性教育又确实存在严重短板。”

  媒体和一些儿童教育网站,也借此公布了基本的儿童性侵知识,这些都需要学校和家长的积极配合和指导,正如澎湃新闻评论所言:“孩子的是非观都是从成人世界习得的,如果没有教育,他们的世界就是混沌一片。”

  舆情点评

  当地警方快速反应,积极负责,联动配合,就社会关切及时侦办案件。此外,在涉及“人肉”搜索、网络暴力、未成年人受侵害和隐私泄露等存在巨大隐患,特别是构筑未成年人保护的综合体系方面,涉及法律、行政、教育、传媒、公益等多方面,社会仍有很长的路要走。——人民网新媒体智库高级研究员 刘鹏飞

标签:南京;车站编辑:沈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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