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杭州成首批试点的13个城市之一
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建设
预计9月份推出专项租赁住房用地试点
杭州要开始试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了!
近日,国土资源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首批试点城市13个,杭州是其中之一。
其余12个城市为:北京、上海、沈阳、南京、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
这也是继建立全国首个智慧住房租赁平台、入选国家首批12个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后,杭州在建设租赁试点城市的又一个重磅消息。
上周五,很多人期待的杭州《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也在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始进行网上听证。
种种迹象表明,杭州建设租赁住房市场正在由上至下稳步坚决大力度地推进中,相较目前动不动就要求全款买房的火爆房地产市场,或许今后在杭州真的可以说,买房不如租房。
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目的是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这次试点的13个城市,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租赁住房需求较大”。集体土地上建租赁房,目的就是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方案》明确指出,要在这13个城市成功运营一批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完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则,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支撑。
另外,《方案》也提到了集体租赁住房的建设运营方式和监测监管制度。
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
集体租赁住房出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而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也不得转租。
杭州将探索村集体10%留用地上
建设租赁住房
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建设
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指的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正在网上听证的杭州《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中,也有提到:杭州要“积极探索村集体10%留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鼓励国有企业参与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住房建设”。
同时,为进一步拓展租赁房源,杭州还将鼓励引导企业将闲置、低效的土地、工业厂房、商业办公用房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按规定建设或以幢、层为基本单位改建为租赁住房。
按照《征求意见稿》,杭州将于9月底前,推出专项租赁住房用地进行试点。结合城西科创大走廊、城东智造大走廊、钱塘江生态经济带等产业发展和人才引进的需要,未来三年,新增租赁住房总量占新增商品住房总量的30%。
相关部门回应:
具体工作方案8月31日后出台
昨天,相关部门也对杭州要开始试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做出了回应。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表示,国家层面的《方案》刚出来,具体细则还需要做进一步的研究。
市房管局则表示,《方案》落地到杭州,没有那么快,具体要看杭州方面出台的政策。目前,相关《征求意见稿》正在进行网上听证,对于里面提到的“探索利用集体留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内容,等8月31日公示后,会做相应的解答。
市建委方面表示,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要先由国土部门确定了哪块集体土地可以参与集体建设后,然后交由规划部门进行统筹规划,最后再由建委统筹,由相关单位来建设。
-热点问答
“租购同权”后,是不是真的不用买房子孩子也能上热门学校?
7月1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提出“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
同时,还提到了要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落实出租房税收优惠政策、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成租赁住房等。
“租购同权”新政一下子成为了大家热议的话题。
在入选国家首批12个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后,杭州也正在逐步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
正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的征求意见稿,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举措,8月31日前,市民都可以进行网上听证。
这份征求意见稿提出了19点发展租赁市场的具体工作措施,快报8月27日A06版曾做过报道,今天再跟大家理一理。
不但“租购同权”,而且“租购同分”
父母居住证积分值将决定孩子入学顺序
对于广大市民超级关心的租房权益等问题,这次的《征求意见稿》不仅明确赋予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租购同权”,还追加提出了居住证积分管理“租购同分”,父母居住证办理时间及分值将决定孩子入学顺序。
承租人子女入学的具体事宜则按照刚刚开始施行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区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学前和小学阶段的入学问题,该规定要求,各区应根据随迁子女取得有效居住证的时间先后排序、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居住证的量化分值按高低排序(以分值高的一方为准),按照就近(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36岁的陈先生两夫妻在西湖区租了套房子,关于“租购同权”这个问题他很关心:“‘租购同权’后,是不是不买房子,我的孩子也能上租房旁边的热门学校?”
这个问题,从西湖区教育局了解到,一般来说,如果承租人的子女户口不在杭州,要就近入学,可以参照四表生。家长需要提供居住证(至少一年)、社保(至少一年,不可中断)以及劳动合同、租赁合同,孩子的疫苗接种卡。
不过,记者从一家房产中介了解到,即使有相应政策支持,孩子要进热门学校就学的几率还是非常小,仍面临被调剂。
一位杭州教育界人士的说法是:在杭州,学区生源数没有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有学区房和附近租房的人,都可以就近入读附近的小学,这其实就是“租购同权”的一种。但生源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就要看房子、户籍在不在学区内,入户年限够不够长了。
问题是,杭州目前一些热门学校,尤其是西湖区的小学,基本生源数远远超出计划招生数,消化购房户的孩子都不够,租房户的孩子要想入学还是十分困难的。
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将提高
目前在杭州租住的居民,符合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规定的,每人的提取额度为1000元/月。
《征求意见稿》提出,会在这一基础上逐步提高,支持公积金按月转账支付房租。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余要点概览——
1.允许现有成套住房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单位对外出租,并且进一步放宽条件,住房租赁企业可将符合条件的客厅按规定改造成一间房间单独出租。每个房间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贮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禁止出租人、住房租赁企业将原设计的房间再次分割改造对外出租。
2.土地溢价率超过70%,将由竞价转为竞自持商品房屋面积。企业自持商品房屋不得分割、销售、转让,应全部用于公开对外租赁,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
3.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未来5年杭州公共租赁住房保有总量不少于8万套。主城区商品住宅项目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比例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10%,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按市政府年度计划确定的比例配建。
4.市级层面发展2家国有企业开展规模化住房租赁业务,确定至少1家国有企业开展规模化住房租赁试点,选择15家左右具有一定规模、品牌的住房租赁企业作为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试点企业。
5.搭建“互联网+租赁”的监管服务平台,为住房租赁经营主体、出租人、承租人提供网上一站式政府服务。8月9日,杭州住保房管局就已先行一步,与阿里巴巴集团、蚂蚁金服集团签约,共同打造智慧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到2020年底,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6.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为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房租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免征增值税,同时,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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