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持商品房出租新规,多重改变在身边
浙江在线7月1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毕舸)杭州日前出台楼市新规,自持商品房屋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单次收取租金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开发企业不得以租代售、变相销售自持商品房屋使用权。明确租赁价格一经确定,原则上1年内不得上调。
数据显示,此前,杭州市区共有92宗地块,出现了竞拍自持比例的情况,合计自持面积达191万平方米。这是一块不小的增量,可以解决相当一部分民众的住房需求,尤其是自持商品房屋以租为主,也就成为杭州房屋租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杭州此次新规来看,是通过进一步界定,为自持商品房屋未来进入市场后的规范化运营奠定基础。新规对于单次租期不超过10年的规定,就是为了规避所有者以此方式变相销售其房屋使用权、造成自持商品房屋性质变异。
而另一值得关注的亮点是,此次要求原则上租赁价格1年内不得上调,则是对于租户权益的保障。在以往不够规范的状况下,房东可能会与租客签订不合理条款,设置隐形合同陷阱,随意提价涨价,让租户难以承受。这一规定保证了租金的稳定性,可以更加放心地租住,有利于自持商品房屋出租市场的良性发展。
杭州自持商品房屋出租新规备受关注,是因为关乎房地产新政推行、民众居者有其屋诉求满足,以及更重要的房地产市场结构调整。随着中央提出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求,完善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配套政策,包括杭州在内的各个城市陆续进入具体实施阶段,投入也在持续增加。自持商品房屋是房市改革利好。对于外来人口众多的杭州而言,如何持续有效满足市民的安居需求,是城市管理者面临的重要命题。从杭州的宏观规划来看,自持商品房屋已成为租赁性住房的供应源头之一,成为破解这一命题的创新路径。这几年,一方面,杭州为租赁型住房提供了更多的土地和房源,缓解以往房源有限的局面。另一方面,大量租赁性住房的进入,将有效抑制逐年上涨的房租,为中低收入者提供与收入水平相适应的住房体系。
也因此,杭州自持商品房屋新规的推出,一方面带动多元化建房主体入市,未来房市有望呈现多种类型住房并行的市场格局。自建房、商品房、租赁性住房等,为不同群体提供可满足其需求的房源,人们未必再一窝蜂扎堆高价购买商品房再高价出租。对于一手房、二手房和租房市场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另一方面,这也符合近年来中央大力倡导的房地产市场改革走向。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加强住房市场监管和整顿,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成为此轮房地产新政重心之一。其中的点睛之笔,就是从土地供应和房屋建造环节入手,建立一个多层次的住房体系,间接抑制房市投机炒作风,为公众提供住得起、租得起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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