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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长三角有哪些新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24 07:52:02 来源:天目新闻 记者 甘恬

 编者按:随着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步伐提速,“三省一市”有哪些新趋势、新动向、新举措?天目新闻推出#长三角观察#栏目,为您深度解读一体化进程中呈现的亮点。

  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空气和水,企业发展须臾不可或缺。近日,包括上海、盐城、昆山在内的长三角多地陆续推出新方案,加大力度优化当地营商环境。

  事实上,今年以来,长三角三省一市一直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长三角是区域一体化发展起步最早、基础最好、程度最高、潜力最大的地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一个共同使命,就是要通过营商环境的优化,共同把长三角打造成为发展氛围更佳、体制机制更新、创新能力更强、竞争实力更高、企业活力更好的地区。

  尤其是今年遭遇疫情冲击之后,长三角该如何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天目新闻记者梳理了三省一市的相关举措。

  上海:对标国际 推进长三角地区营商环境高地建设

  3月18日,《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提交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将为上海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最佳实践,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早在1月初,上海就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即营商环境3.0版改革方案,主要围绕“1+2+X”设计:“1”是上海率先试点的“一网通办”;“2”是提升上海在世行和国家2个营商环境评价中的表现;“X”就是围绕加强、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的一揽子制度供给。

  本次立法草案进一步要求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建设,固化了企业开办“一窗通”等上海市对标世行指标改革成果,还鼓励各级行政机关进行制度创新,同时规定了创新容错,对符合条件的探索中出现的失误或者偏差,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天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条例(草案)》对推进长三角区域营商环境优化亦有相关规定。而此前上海推出的营商环境3.0版改革方案亦曾提出,主动推进长三角地区营商环境高地建设。包括:拓展电子证照在交通、出行、医疗、教育等跨省(域)需要量大的领域深度应用;进一步提升长三角“一网通办”网上办理能力,推动更多跨省(域)事项“全程网办”;打造一批高频、精品跨省(域)通办事项,探索以跨省(域)办成“一件事”为目标的跨省(域)主题式套餐服务;试点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和监管规则;加强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江苏:探索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最优政策”

  江苏也一直在致力于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2019年5月27日,江苏省曾出台《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围绕150项任务清单,着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江苏多地在政策的再优化再升级上,频放大招。

  1月3日,南京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新100条;3月5日昆山发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聚焦政府采购、施工许可、政务服务、纳税服务等方面出台了28项政策举措;3月17日,盐城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推出24条新政策。在政策标准上,这些地区不约而同强调与国际接轨,对标国内先进城市做法。

  以最新出台政策的盐城为例,该市将今年确定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力求通过2-3年努力,打造国内先进、长三角地区极具竞争力的一流营商环境。

  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大格局中,盐城的优势主要是生态好、可建设利用土地空间大、农业强。而要充分发挥出这些优势特色,除了提升交通、规划等硬实力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推动营商环境这一软实力的“等标对接”。天目新闻记者注意到,在盐城出台的“新政”中,明确提出,对标长三角区域做得最好的地区尤其是上海,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细化的操作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与“江苏方案”一致,盐城“新政”的一大着力点在于最大限度降成本,制定减税降费、减少企业资金占用和降融资、降用地、降水电气、降物流、降劳动力成本“两减五降”措施,其中,全年清理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减税30亿元,新增直接融资突破500亿元,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小微企业接电实现“零成本”,缓交社保费、土地出让金缴纳后置等一系列举措“含金量”颇高。

  浙江: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今年以来,浙江有不少领先全国的举措。

  颇受瞩目的一件事是,自2月1日起正式实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该条例在平等准入、保障措施、行政行为规范、民营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者的权益保护,以及相关法律责任追究等方面都做出了制度安排。比如,市场准入实行负面清单制度,支持参与国企混合制改革,支持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在同等的标准条件下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等。

  其中一大亮点是坚持竞争中性原则,保障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这部以深化“放管服”为重点的条例有效填补了立法上“民营企业”定义的空白,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约束有形之手,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而就在前几天,为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两手硬、两战赢”,浙江又在全国率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

  该专项行动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刚刚施行的《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重点整治查处三类垄断行为:一是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各类垄断行为;二是集中整治民生领域和增加企业负担的市场垄断行为;三是坚决制止排除限制市场准入和妨碍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行政垄断行为。据悉,专项执法行动将从3月份开始,一直持续到9月份。

  安徽:多措并举创优“四最”营商环境

  安徽也在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20年,相继出台《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和《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升级版》,推出一批高“含金量”的举措。

  近年来,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主要围绕两大关键词。

  一是创优“四最”,即努力把安徽省建设成为全国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的省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是“四送一服”,即组织千名机关干部,深入千家企业,送思想、送政策、送项目、送要素,服务实体经济。眼下,“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已经成为安徽省精准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

  在此基础上,安徽省就改善营商环境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形成了大量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与此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短板。

  今年1月1日起,《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正式施行,把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做法上升到规章制度,使其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增强权威性和法律约束力。随后,又制定出台《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升级版》,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相较之前,升级版的行动方案,在工作目标上,坚持对标对表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定量目标大多瞄准全国第一或并列第一、定性指标提出位居全国前列或第一方阵,如企业开办提出一日办结,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纳税服务110个小时。

  在改革举措上,坚持特色创新,围绕市场主体关切,借鉴国内先进经验做法,如将部分市实行的免费刻章服务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在全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展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建设“皖事通办”平台,水电气进政务服务大厅及“皖事通”办理,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健全破产管理人机制等。

标签:长三角;举措;民营企业编辑:徐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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