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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好事难做”尴尬再上演

发布时间:2024-03-25 16:30:25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张毅

  近日,山西长治市一网民在社交平台发布多段视频,称自己父亲郭先生捡到一部手机欲归还失主,“见面后,对方说手机壳里还有200元,要跟我爸要这200元”。郭先生认为受到对方“讹诈”,气愤之余把手机拿回,后对方报警,双方遂前往当地派出所处理此事。24日,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此事在失主一方进行赔礼道歉后,暂告一段落。

  从目前披露的消息来看,事件的是非曲直较为明晰。当然,面临可能的财产损失,失主有权提出质疑,但民事诉讼法和民间纠纷实践中,“谁主张谁举证”都是颠扑不破的道理。换言之,失主要证明郭先生捡到时手机壳里有200元钱才能主张对方赔偿,而非见面就索赔寒了人心。虽说“但行好事,莫问前程”,但善行善举无端遭疑,确也伤神又伤心。好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众网民积极声援并劝慰郭先生,赔偿的要求,同样未得到警方的支持。

  良好的社会风气需要大家一起精心呵护,善行善举需要“事后感谢”等积极回应,更需要旗帜鲜明地为行善者提供保障。2022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细化了见义勇为等制度规则,进一步在“捡不捡”“扶不扶”等问题上亮明态度。让法律见效、让政策落地,有赖于有关部门在处置过程中偏不倚,分清是非,定纷止争,坚决防止“和稀泥”,继续以案例激发向善的本能、维护向善的信心,让“好事难做”的尴尬不再上演。(记者 张毅)

标签:善举;失主;派出所编辑:沈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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