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做实做深回访教育工作
激励受处分党员干部知错善为
浙江在线12月9日讯(记者 戴睿云 通讯员 颜新文 黄也倩)近日,德清县莫干山镇社会事务办的周某正忙于社会救助专项治理的走访工作。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负责人,周某所在的莫干山镇排查工作量大,但治理成效明显,周某的工作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肯定。一年前,周某曾因疏忽大意,导致政府养老服务补贴未能及时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一年间,正是组织上的一次次回访教育,让我放下了思想包袱。看到一些受过处分的干部认真改正错误,轻装上阵、知错善为,有的甚至还受到提拔重用,我又重拾希望。”周某说。
近年来,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把回访教育作为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的有力抓手。今年9月,省纪委省监委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专项行动,重点对210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回访,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7份,提出不影响使用建议19条,纠正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47件。全省根据回访教育结果,考察发现确能知错悔错、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受处分党员干部,有53名干部在处分期(影响期)满后得到提拔重用。
“一人一策”做实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受处分党员干部变“压力”为“动力”。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依托干部廉政档案,因地制宜、量身定制个性化回访方案,找准影响其思想状态的根源问题“对症下药”,教育引导受处分党员干部知错改错、重振精神。如湖州市南浔区纪委区监委发现和孚镇一位受处分干部因家庭原因导致工作情绪不稳定,协调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加强交流沟通和心理安抚,有效缓解了该干部的心理压力,消除了其在工作中的消极情绪。
以回访教育为契机,浙江省做好强化监督的“后半篇文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做好回访教育的同时,打好思想教育“组合拳”,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党员干部。如台州市椒江区纪委区监委开展“一教一”活动带动他人受教育,在党支部会议或单位警示教育等会议上谈感受及思想变化,让回访教育成果延伸至整个单位。此外,各地还把回访教育与督促推动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优化相关单位政治生态。如义乌市纪委市监委在对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某干部违纪案回访教育时,发现该局在工业用地规划管控中存在把关不严等问题,向该局党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收到建议后,该局联合多个部门开展调研,出台新的工业用地规划管控办法,并加快推进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多审合一”改革。
为让“掉队干部”尽快赶上来,浙江省还建立回访长效机制,强化跟踪监督,推动形成“回访一批、挽救一批、重塑一批”的长效机制。天台县用暖心回访推动干部全身心投入工作,出台《执纪包干跟访工作制度》,明确受处分的正科级干部由县纪委书记负责包干,副科级干部由县纪委副书记、常委包干,会同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班子进行跟踪回访。丽水市结合教育管理和回访教育情况,对回访人员形成“一人一档”报告,提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意见,经市纪委市监委和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会签后报市委主要负责人,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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