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下发通知要求——
建立常态化澄清保护机制
浙江在线7月2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何苏鸣)记者近日从省委组织部获悉,为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更好地促进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及时做好不实信访举报澄清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积极探索、勇于担当,及时做好涉及领导干部不实信访举报澄清工作,注重保护干部声誉,维护干部队伍形象,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
《通知》对澄清不实举报的方式方法作出要求,明确对涉及领导干部的不实信访举报澄清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通过综合考量所举报问题对被举报人的影响程度,采取工作层面问题在班子内部澄清,个人问题向本人澄清的方式进行。在班子内部澄清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或主管单位党委(党组)派员参加班子会议并通报澄清意见;向本人澄清的,以市、县(市、区)委组织部或主管单位党委(党组)名义书面致函干部本人。同时,认真做好澄清后的回访工作,及时掌握各方面反响、反映情况。
《通知》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建立常态化澄清保护机制,对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进行澄清,消除负面影响。
对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影响恶劣的诬告案件将进行公开通报。
澄清涉及领导干部不实信访举报,是促进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两个担当”良性互动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担当作为,坚持疏堵结合、激浊扬清,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地,稳妥有序开展澄清保护工作,真正解决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要加快推进干部大监督机制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和大数据处理能力,确保澄清的事例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接下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近两年来涉及领导干部信访举报查核处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排查,在综合分析研判之后,慎重提出不实信访举报澄清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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