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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网店开进小区 还需多方合力

发布时间:2019-11-18 21:06:54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张达磊

  浙江在线11月1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张达磊)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杭州一小区租住有200多家网店,双11期间快递车来回穿梭,居民苦不堪言,吐槽“这里像网店基地”。对此,小区物业表示,因为没有执法权,只能劝业主不要把房子租给淘宝户。截至18日12时,相关话题阅读量超1.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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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很多网店为了节约成本,将自己的经营、仓储地点“隐藏”于居民小区之中,严重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更可能因货物堆积而埋下隐患。因此,小区物业贴出禁止业主将房屋出租给淘宝户的通知,可以理解,但物业毕竟不是执法机构,一纸告示没有法律效力,也恐难化解当下局面。

  将网店开进小区,其实是将居住用房改成了经营性用房,并且影响到了小区其他居民的正常居住。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因此,针对投诉,相关监管部门应积极调查取证,对网店开进小区的现象予以整治,并定期排查;另外,居委会、街道、小区物业等也需加强宣传,引导房东正确、规范出租房屋,还小区居民以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


标签:网店;小区;快递编辑: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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